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资讯 > 通知公告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甘肃省巩固经济持续向好态势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

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甘肃省巩固经济持续向好态势

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

 

陇政办函〔2024〕25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巩固经济持续向好态势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陇南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巩固经济

持续向好态势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任务清单


序号

省上政策措施

陇南市落实举措

责任部门

备注

强化财税金融政策供给,有效推进企业减负增效

1

落实六税两费税费支持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落实落细“六税两费”税费支持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

落实增值税所得税减免等政策措施。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落实落细增值税所得税减免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强化财税金融政策供给,有效推进企业减负增效

3

落实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规定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规定比例在税前摊销。

落实落细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规定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规定比例在税前摊销。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4

落实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阶段性贴息政策,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底放款的贴息清单项目,按贷款额的2%进行贴息,每个项目一年内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落实落细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谋划储备力度,提高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继续实施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阶段性贴息政策,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底放款的贴息清单项目,按贷款额的2%进行贴息,每个项目一年内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5

落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税收支持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持有和处置符合条件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落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税收支持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持有和处置符合条件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人行陇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


6

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推动“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政策落实,逐步完善银担代偿分担机制。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减费让利覆盖面,省农担公司对新增“三农”业务实施0.5%及以下担保费率;省金控融资担保集团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总对总”批量业务合作,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业务模式,加快担保贷款发放。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单户1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5%。省农担陇南运营中心对新增“三农”业务实施0.5%及以下担保费率,金控陇南融资担保公司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市政府金融办


强化财税金融政策供给,有效推进企业减负增效

7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启动企业挂牌上市“玉如意计划”,建立省级重点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协调沪深证券交易所建立甘肃服务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出台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举办发债企业与机构投资者对接会,组织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扩大企业债券投资规模。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全面落实《陇南市企业挂牌上市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持续加大企业挂牌上市培育力度,按照“储备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梯次推动模式,建立市级重点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符合条件企业挂牌上市,引导金融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机构投资者对接会,推动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

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陇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


强科技强工业双轮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8

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实施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培育壮大三年行动,力争2024年培育首批“三高”企业24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00家、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达到16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4100家。发挥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带动作用,2024年省属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0%,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85%以上。

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落实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培育壮大三年行动,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7家以上、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达到87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237家以上。发挥市属企业科技创新带动作用,2024年市属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增长3%。

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


9

强化创新人才支持。优化科技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和项目团队遴选机制,对于进入国家级人才范畴的高端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不低于200万元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实施陇原青年英才计划,选拔400名左右创新能力强、实际贡献大、发展潜力好的青年人才,进行为期3年的重点培养。聚焦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完善校企联合育人机制,探索在省属高校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高等研究院,培养优秀工程技术人才,每年评选“甘肃省技术能手”100名以上,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保障。

强化创新人才支持。优化科技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和项目遴选机制,对于进入国家级、省级人才范畴的高端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不低于50万元的市级财政经费支持。积极推荐申报陇原青年英才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培养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积极参加评选“甘肃省技术能手”。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强科技强工业双轮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10

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完善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高标准建设一批低碳零碳产业园区,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试点,2024年全产业链产值增长15%以上。聚力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2024年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增长18%以上。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2024年生物制药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76亿元、增长10%以上。

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强科技行动,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推动西和县氢能及氢燃料电池产业高端装备研发与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陇南市智慧储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落地建设,争取实现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零”的突破,2024年新能源产业完成投资25亿元以上、实现产值1.5亿元以上。聚力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制定《陇南市新材料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推动雄伟万利循环生态新材料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加快金徽新科石灰岩矿采选、奥瑞特新型防水材料及混凝土外加剂建设等项目建设进度,陇南祁连山水泥循环经济产业、鑫山万利年产20万吨金属硅等项目顺利开工。2024年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40亿元。围绕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药、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发展谋划布局一批新兴产业。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


11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庆阳数据中心集群提高绿电使用比例,加大算力企业、核心产业招引力度,做大数字经济规模。积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谋划建设数据交易机构,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开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提升产业链数字化水平。大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2024年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0个以上,新建5G基站1.1万个,大型工业企业5G渗透率达到45%。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建设电信大数据产业园、新能源大数据中心,持续开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提升产业链数字化水平。积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引导企业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智能化改造,实施厂坝公司智慧矿山、成州锌冶炼厂数字化车间、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智能实验室等重点项目。支持金徽矿业、金徽酒业、独一味生物制药、祥宇油橄榄等链主企业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生态,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新建5G基站500个以上,大型工业企业5G渗透率达到45%。大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大“智改数转网联”投资力度,2024年打造数字化车间1个。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强科技强工业双轮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12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减油增化增特”,推动西固、玉门、西峰等重点化工园区差异化、精品化发展,2024年石油化工产业完成产值2400亿元、增长6.7%以上。加快冶金有色产业发展,做优镍钴、精品铜铝加工等千亿级产业链,做精稀贵金属等特色产业链,2024年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500亿元、增长4.5%以上。加快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数控机床等工业母机,2024年全产业链产值达到850亿元、增长15%以上。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实施强工业行动,实施重点“三化”改造项目30个以上,力争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推动冶金有色产业做大规模,加快宝徽集团锌资源综合利用、徽县九条沟金矿采选、甘肃瑞能矿业150万吨铅锌矿改扩建等项目建设,金徽矿业江洛矿区选矿厂顺利开工,厂坝15万吨锌冶炼项目尽快完成前期工作,2024年有色冶金产业完成产值130亿元以上。推动非金属产业快速突破,不断提升非金属产业开发水平,2024年非金属产业实现产值80亿元以上。推动重晶石产业规范高质发展,大力发展超细微重晶石粉、陶瓷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2024年重晶石产业实现产值8亿元以上。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提质增效,做优做精油橄榄、中药材、核桃、花椒、茶叶、苹果全产业链。2024年农产品加工产业实现产值20亿元以上。推动白酒酿造产业提级扩能,红川酒业年产1.2万吨纯粮原浆白酒项目投产,金徽百亿生态智慧产业园四期技改、龙台酒业白酒生产技改及文化旅游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全力打造嘉陵江上游陇南生态白酒产区,2024年白酒酿造产业实现产值50亿元以上。

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13

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抓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实施。研究设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工业项目实施。开展承接产业转移走进甘肃专题活动,争取国内工业头部企业布局落地更多产业项目。2024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工业领域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3600亿元以上。

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全面实施新型工业化“六大行动”,抓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设。积极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工业项目实施。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探索“陇南资源+东部企业”“陇南资源+东部总部”“陇南资源+东部研发”等新型合作模式,争取国内工业头部企业布局落地更多产业项目。实施市列重点工业项目44个、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150个,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0亿元,增长30%,力争达到50%。

市工信局、市招商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14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落细“一键报贫”机制。精准开展产业帮扶,带动脱贫户稳定在140万户以上。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压茬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研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宣传推广“一键报贫”系统,精准制定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深入推动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压茬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研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负责


15

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全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和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盐碱耕地治理试点。加快推进种业振兴,支持玉米种质资源创新与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攻关,到2025年选育突破性玉米新品种20—30个。

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全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和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52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90万吨以上。持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种业振兴,加大新优品种引进、试验、示范、鉴定评价力度。稳步扩大小麦、玉米、马铃薯、大豆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16

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保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稳定在60%以上。加快发展“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2024年建设百万头肉牛产业带3个,新建或改造提升年出栏5万只以上的规模化肉羊养殖基地20个,新建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11个,创建60亩以上苹果示范园60个,新增马铃薯优质原原种1亿粒以上,新建当归、党参、黄芪等绿色标准化药源基地70万亩。到2025年实现“1024”目标,即打造10个百亿元产业大县,果、薯2个五百亿元左右和牛、羊、药、菜4个千亿元产业,全省六大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5300亿元以上。实施预制菜产业发展“双十双百”工程,即到2025年培育10个预制菜加工园区、10个预制菜品牌,100个预制菜骨干企业、100个预制菜优质产品。2024年培育营业收入高于1000万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100家、新增营业收入高于2000万元的转规农产品加工企业50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3%以上。

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保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稳定在60%以上,其中20%用于畜牧养殖业。大力实施畜牧养殖“11421”增量行动,2024年全市新增牛、羊、猪、鸡饲养量分别为3.4万头、3.2万只、13.5万头、67万只,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100个畜牧业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稳定在60%以上,加快壮大“5+5+N”产业体系,到2025年,打造1个百亿元产业大县(武都区),打造中药材、花椒2个百亿元左右和畜禽养殖、油橄榄、苹果3个50亿元产业,2024年全市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50亿元以上。实施预制菜产业“四个一”工程,到2025年打造1个预制菜(食品)加工园区,打造1个“拾味陇南、百款硬菜”预制菜品牌、10个预制菜骨干企业、10个优质预制菜产品。2024年全市新培育营业收入高于1000万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8家,新增营业收入高于2000万元的转规农产品加工企业4家,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51%增长至55%。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17

持续放大“甘味”品牌效应。强化以“甘味”品牌为主的国家级、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2024年力争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达到2400个以上。运营好省外“甘味”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和电商体验馆,在杭州、海口等省会城市新设展销中心8个以上。制定“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2024年力争新增5个品牌入选农业农村部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甘味”品牌企业销售额达到290亿元以上。

持续放大“甘味”品牌效应。强化以“甘味”品牌为主的国家级、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2024年力争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达到300个以上。运营管理好省外38个“甘味”异地直营店。贯彻落实“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2024年力争新增1个品牌入选农业农村部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甘味”品牌企业销售额达到25亿元。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


18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农村改厕、改路、改水、改房、改电、改气、改厨、改院“八改”工程,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和美乡村。2024年创建100个左右省级和美乡村,500个左右乡村建设省级示范村。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加强乡村法治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建设。2024年创建乡村旅游示范县5个,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50个,完成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万户。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农村改厕、改路、改水、改房、改电、改气、改厨、改院、改炕“九改”工程,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和美乡村。2024年申报省级和美乡村20个以上,创建市级、县级和美乡村130个以上,建设100个省、市级乡村建设示范村。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加强乡村法治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幸福互助院等建设。2024年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省级文旅振兴样板村4个,完成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5000户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


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推进项目建设大提速

19

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政府投资领域,聚焦市政、交通、水利、卫生等薄弱环节,精准对接国家支持政策,谋划储备一批强弱项、补短板、增后劲重点项目,按照项目紧迫性分级管理并抓紧完善前期工作。民间投资领域,聚焦新能源、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重点行业,支持企业谋划储备一批引领性、补链性、示范性大项目,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加速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夯实工业经济发展基础。

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建立健全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机制,政府投资领域,聚焦市政、交通、水利、教育、卫生、防灾减灾等薄弱环节,精准对接国家支持政策,谋划储备一批强弱项、补短板、增后劲重点项目,按照项目紧迫性分级管理并抓紧完善前期工作。民间投资领域,围绕13条重点产业链,支持引导企业聚焦锌冶炼、锌基合金、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白酒技改扩能、生物萃取等谋划储备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重大项目,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加速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加快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20

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紧盯国家战略指向、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部门协同的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汇报争取力度,跟踪推进重大工程项目,2024年力争财政性建设资金实现新突破、增发国债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紧盯国家战略指向、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健全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汇报争取力度,跟踪推进重大工程项目,2024年力争财政性建设资金实现新突破、增发国债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1

强化项目建设调度。以全省重点投资项目清单、省列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全省重大前期项目清单为抓手,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逐个项目明确节点、难点、堵点,采取专项政策保障、专门团队服务、专人帮办代办等方式,扫清项目推进障碍。持续开展项目精准调度,提级开展“红黄蓝”预警和周、月、季调度考核,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重大项目有效接续建设。

强化项目建设调度。以全市重点投资项目清单、省列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全市重大前期项目清单、全市重大产业链清单、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清单等“六个清单”为抓手,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逐个项目明确节点、难点、堵点,采取专项政策保障、专门团队服务、专人帮办代办等方式,扫清项目推进障碍。坚持重大项目领导包抓、专班推进、观摩督查、项目管家等机制,用好项目建设管理平台,持续开展项目精准调度,实行“红黄蓝”预警和季考核评价,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重大项目有效接续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


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推进项目建设大提速

22

聚焦重大项目攻坚突破。用好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现场督导活动,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交通领域,建成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中川机场至武威段、中川环线铁路、中川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兰州至合作铁路、天水至陇南铁路、西宁至成都铁路(甘肃段)、平凉至庆阳铁路、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全力推进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武威至张掖段、平凉机场开工建设。卓尼、临潭新通高速公路。水利领域,开工建设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白银兴电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加速推进景电二期提质增效、阿克塞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项目建设。社会事业领域,加快推进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兰大二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疾控中心公卫中心一期、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兰大一院省级儿科中心、西北师大兰天学生公寓、陇东学院教学综合实训中心、省博物馆扩建、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二期、玉门关遗址保护利用设施等项目建设。市政建设领域,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74个、4.39万户,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360部,强化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实施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聚焦重大项目攻坚突破。用好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适时开展重大项目现场督导活动,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交通领域,加快建设天水至陇南铁路,力争康略、景礼高速年内实现区间通车,积极推进余凡、天成、康宁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白龙江文县碧口至罐子沟航运工程建设。水利领域,加快推进陇南市西南部城乡人饮及国家油橄榄基地供水工程前期工作进度,促进康县城区水库开工,加速推进“三江一水”河道生态治理及综合开发、西和县中部人口密集区及礼县雷王片区供水工程、宕昌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社会事业领域,加快推进市第一中学综合教学楼、西和县第一中学整体搬迁、市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康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中心、礼县三国文化产业园、成县吴挺墓、礼县体育公园等项目建设,力争文县白马人民俗文旅综合体建成投用。市政建设领域,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城市品质提升项目322个,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3个、1504户和保障性租赁住房5759套,完成城市危旧房改造262套,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10部,加快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实施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


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推进项目建设大提速

23

突出抓好能源项目建设。2024年争取马福川、灵北、红沙梁东露天矿等12处煤矿核准建设,原煤产量达到7000万吨以上。持续推进陇东千万吨油气生产基地建设,力争原油产量超过1150万吨,天然气产量超过8亿立方米。争取我省境内西气东输三线中段建成,开工建设河口至临夏天然气管道工程。新增新能源并网装机1200万千瓦。力争陇电入鲁工程早日投产,陇电入浙工程开工建设。新开工2个抽水蓄能电站。新增新型储能装机200万千瓦。力争新开工内用和外送煤电项目1000万千瓦,加快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最大化释放煤电调节能力。

突出抓好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十四五”第二批80万千瓦风光电项目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新能源总装机达到90万千瓦。积极争取和落实全市“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建设指标,启动建设一批新的风光电项目。完成宕昌县抽水蓄能核准立项工作。积极做好新增抽水蓄能调整纳规工作。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用。加快推进陇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开工建设330千伏麦晒二回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220千伏早利线等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


24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新形势下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办法。深入开展“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增设招商引资合作基地和联络中心,做细做实兰洽会、文博会、药博会等重大节会招商,创新推进资源招商、基金招商、证券招商。盯住“三个500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头部企业,采取包抓领导、产业链执行链长部门、招商部门联动模式,加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线索和重点目标企业跟踪对接。坚持“一企一策”“一项目一专班”,持续做好服务保障,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建设、建成项目早达产。力争2024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15%、达到7000亿元。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深入开展“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增设招商引资合作基地和联络中心,做细做实兰洽会、文博会、药博会等重大节会招商,创新推进资源招商、基金招商、证券招商。盯住“三个500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头部企业,采取包抓领导、产业链执行链长部门、招商部门联动模式,加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线索和重点目标企业跟踪对接。坚持“一企一策”“一项目一专班”,持续做好服务保障,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建设、建成项目早达产。力争2024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30%以上。

市招商局


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推进项目建设大提速

25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编制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项目、特许经营项目“三个清单”,打造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举办重大项目向民间资本推介和签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申报国家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资金。推动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模式,加快建设收费公路项目。建立民间投资问题“收集—办理—反馈”闭环管理机制。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编制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项目、特许经营项目“三个清单”,打造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适时举办重大项目向民间资本推介和签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部门和县区申报国家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资金。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建立民间投资问题“收集—办理—反馈”闭环管理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26

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建立“出具一批、投用一批、挖潜一批、储备一批”重大项目能耗支持机制。2024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300万吨标准煤以上,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确保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50%,支持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快传统产业集聚提升,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腾出存量用能空间80万吨标准煤以上。支持各类企业购买绿证、使用绿电,提升绿电消费比例。依法高效保障新型工业化、招商引资、新能源、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用地,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优化精简环评审批流程,对符合法律法规、法定规划和“三线一单”要求的项目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评估。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审批”,涉及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规划符合性等事项,已有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出具相关文件,或由项目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权限作出承诺的项目,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环评手续。除法律法规规定外,环评不再作为其他行政审批前置,且不得私设任何形式的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做好项目要素保障。积极向上对接,全力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确保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50%,支持重大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快传统产业集聚提升,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腾出足够的存量用能空间。支持各类企业购买绿证、使用绿电,提升绿电消费比例。依法高效保障新型工业化、招商引资、新能源、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用地,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优化精简环评审批流程,对符合法律法规、法定规划和“三线一单”要求的项目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评估。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审批”,涉及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规划符合性等事项,已有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出具相关文件,或由项目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权限作出承诺的项目,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环评手续。除法律法规规定外,环评不再作为其他行政审批前置,且不得私设任何形式的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推进项目建设大提速

27

推动战略资源转化。优化矿产资源产业链布局,建设多样化、有韧性和可持续的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深化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1∶5万基岩出露区矿产地质调查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出让矿业权50宗。

推动战略资源转化。优化矿产资源产业链布局,建设多样化、有韧性和可持续的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扎实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争取入库省地勘基金项目112个,出让矿业权10宗以上,推动徽县江洛矿区、成县毕家山铅锌矿区整合取得实质性进展,礼县金山金矿区、西和县崖湾锑矿区、徽县洛坝铅锌矿区整合工作取得突破。

市自然资源局


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更大力度释放内需潜力

28

支持发展消费新业态。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培育智能家居、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举办全省直播电商大赛,打造“一县一品一推荐官”。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024年打造3个省级电商产业基地、10个县域直播电商基地。

支持发展消费新业态。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培育智能家居、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举办1场全省直播电商大赛陇南选拔赛,打造9个“一县一品一推荐官”,指导成县继续完善提升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024年培育打造1个省级电商产业基地,1个县域直播电商基地。

市商务局、市电商局


29

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扩大汽车、成品油、家电传统消费,推动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电子产品下乡巡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活动。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纳税人,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扩大汽车、成品油家电传统消费,推动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电子产品下乡巡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活动。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30

推进服务消费品质升级。加力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启动庆阳、定西、武威、陇南4个市第二批省级试点建设。新认定省级示范步行街(区)3条以上、省级示范特色餐饮街区10条以上。启动第三批“甘肃老字号”示范创建,新认定“甘肃老字号”15个以上。举办兰州牛肉面大赛省级决赛,支持牛肉面企业赴省外开店50家以上,推广普及兰州牛肉面商标(标识)。

推进服务消费品质升级。加力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启动第二批省级试点建设,提高居民消费便利度。培育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探索“餐饮+电商+旅游”融合模式,将特色餐饮街区打造为美食“聚集区”、网红“打卡区”、旅游“目的地”。争取第三批“甘肃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

市商务局


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更大力度释放内需潜力

31

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力争冶力关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张掖七彩丹霞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参加各类文化旅游展会,推动甘肃特色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使用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减轻旅行社经营压力。鼓励市州根据市场需求,创新推出甘肃旅游套票、年票等优惠政策。支持在旅游旺季推出常态化特色实景演出或文艺演出。加大“引客入甘”工作力度,扩大奖补标准和范围,组织海外旅行商来甘参加旅行商大会,举办兰州与香港、马来西亚复航甘肃文旅专场推介。开展港澳台百名校长、千名教师和万名学生来甘游学系列活动。2024年接待游客人数、旅游综合收入分别增长15%和20%以上。

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积极承办省市重点文旅活动,邀请网红大力推广文旅资源,加大“引游客入陇南”工作力度,及时兑现奖补资金。精心谋划“携手甘陕川·三日游三省”精品旅游线路,加快构建毗邻地区大旅游圈;推出冬春优惠政策,做好全市10条精品旅游线路推广。积极配合开展使用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减轻全市35家旅行社经营压力。进一步强化官鹅沟景区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引领作用。持续推进文县天池、成县西狭颂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加快推进陇南嘉陵江峡谷群、武都万象等大景区建设,争取列入省文旅厅5A级景区创建计划名单。力争年内至少成功创建1个国家4A级景区、4个国家3A级景区。2024年接待游客人数、旅游综合收入均增长25%以上。

市文广旅局


32

丰富体育消费产品供给。开发多种形式和应用场景的“体育消费券”,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举办“兰州马拉松赛”“甘南藏地传奇自行车赛”等品牌赛事,促进户外运动项目,拓展体育消费市场。

丰富体育消费产品供给。借助举办体育品牌赛事,积极打造“体育+”融合发展模式,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举办“康县半程马拉松赛”“两当山地自行车邀请赛”“成县渔乐农庄垂钓大赛”“徽县蜀道·青泥岭山地挑战赛”等品牌赛事,促进户外运动项目,拓展体育消费市场。

市体育局


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更大力度释放内需潜力

33

促进房地产市场向好发展。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市州进一步拓宽房贷利率自主定价空间。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一项目一方案,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推进公积金缴存扩面,加快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稳步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力加速推进保交楼项目建设交付。

促进房地产市场向好发展。持续开展房地产促销让利活动,更好满不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激发房地产消费市场活性。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加大房地产和建筑业金融供给。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一项目一方案,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推进公积金缴存扩面,加快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合理推进企事业单位闲置住房、公寓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力加速推进保交楼项目建设交付。

市住建局、人行陇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持续拓展对外开放空间

34

培育壮大对外贸易主体。大力培育引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总部型、龙头型、综合型外贸企业,鼓励省内外贸龙头企业做优做强,支持骨干企业扩大规模、新兴企业快速成长。探索拓展中间品贸易措施,提升中间品进出口能力。持续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覆盖面,便利“专精特新”企业及中小企业外汇收支。

培育壮大对外贸易主体。鼓励市内外贸龙头企业做优做强,支持骨干企业扩大规模、新兴企业快速成长。加快推进间接出口转直接出口。拓展中间品贸易,提升中间品进出口能力。争取新增有实绩外贸企业7户以上。

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


35

创新发展外贸新业态。加快省级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敦煌申报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推动兰州、天水跨境电商综试区加强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2024年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20%以上。合理规划海外仓布局,提高海外仓利用率和企业防风险能力。

创新发展外贸新业态。争取建设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鼓励支持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力争2024年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17%。支持外贸企业建立海外仓,提高海外仓利用率和企业防风险能力。

市商务局


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持续拓展对外开放空间

36

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规模。支持省内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进口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支持风电整机及组件、光伏产品等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欧盟市场,推动二手车、农业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出口。加强农产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扩大外繁制种、鲜苹果、高原夏菜、中药材等出口规模。

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规模。支持市内企业购进先进农产品加工设备,稳步提升进口业务。在稳定苹果、苹果汁系列产品出口规模基础上,扩大中药材、豆制品、山野菜等出口产品市场占有率,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37

用好对外开放平台。加强口岸、综保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兰州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用好国际货运班列扶持政策,积极拓展货源,提高班列竞争力,探索建设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打造进口粮油、饲料保税加工基地。大力发展临空经济,新开国内国际货运航线2条以上、常态化运营5条以上,逐步恢复和扩大全货机和腹舱载货业务,2024年货邮吞吐量增长6%以上。

用足用好对外开放平台。抢抓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调整机遇,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积极参加投洽会、兰洽会、商务部“投资中国”品牌活动等平台,开展宣传推介,加大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招引力度。加快中国(陇南)富民国际冷链物流园保税物流中心(A型)项目建设。

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富民公司


38

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出台《甘肃省利用外资激励评价办法(试行)》。筹备召开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完善重点外资项目专班服务机制。抢抓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调整机遇,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办好美国、上海投资促进活动,借助投洽会、兰洽会、商务部“投资中国”品牌活动等平台开展宣传推介,加大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招引力度,2024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0家以上。

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不断激发市场发展活力

39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强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保障,出台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部署开展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加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应用,统筹推进“一网通办”。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跨省通办”“跨区通办”“全程网办”“免证办”等改革,提供更多智能化、精准化、个性化政务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电子印章库及管理平台,制定企业电子印章申请和制发管理办法。拓宽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新设立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依申请同步发放率达100%。制定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坚持保护合法与打击非法并重,推动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活动。持续推动涉企“积案”“挂案”清理专项行动,加快解决涉企历史遗留问题。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强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保障,开展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坚持“顶格调度、专班推进、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争先进位。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跨省通办”“跨区通办”“全程网办”“免证办”等改革。持续拓展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新设立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依申请同步发放率达100%,在市场准入、纳税、金融、招投标等涉企高频服务领域应用,不断提高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度。拓展“信易+”应用场景,促进信用良好主体在融资信贷、旅游服务、行政审批等领域获得便利和优惠。实行“用地清单制”、规范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推行“拿地即开工”、强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实施限时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建立以信用为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分级分类、“互联网+”和大数据特征显著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柔性监管方式,完善免罚清单管理制度,细化免罚事项范围。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不断激发市场发展活力

40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包抓联”“六必访”等制度,健全省市县多层次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建立“政银企保”精准长效对接机制,持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首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深入实施“五转”工程,做实做优经营主体。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推动个体经济中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包抓联”“六必访”等制度,开展陇南市“企业家活动日”活动,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深入开展“法律三进万所联万会”“万名干警联万企”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政金企保”对接活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企业融资需求信息,持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首贷、信用贷款的投放力度。深入实施“五转”工程,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力度,积极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推动个体经济中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陇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陇南监管分局


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不断激发市场发展活力

41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修订《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制定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应进必进”。清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对外地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设置的隐性壁垒,建立招标人信用承诺制度。充分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不断提升“一门进入、一网交易”“掌上办理”运行质量,推进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优化电子保函开具、交易价款和手续费用支付等功能。全面停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差异化收取投标保证金。加强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修订《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应进必进”。充分运用“全省一张网”建设成果,依托“四个一网”“五个统一”运行体系,全面实现“一门进、一网办”交易服务。制定出台远程异地评标规程,积极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招标。推动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省份互认共享,实现交易业务全流程“一照通办”。全面停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推广非政府投资项目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优化电子保函开具、交易价款和手续费用支付等功能。最大限度压缩招标时限,加强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严格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惠企政策。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给予小微企业10%—2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优惠。

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严格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惠企政策。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给予小微企业10%—2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优惠。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不断激发市场发展活力

43

持续开展检测费减免工作。对省内企事业单位送检的强检计量器具实施检定免费政策,对困难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计量检定校准费给予减免,为省内小微企业、困难企业提供免费业务代办以及邮寄证书、发票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直属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具有公益属性的公交车、出租车等车用气瓶的检验费用按规定标准减免20%,对小微企业(制造业类)特种设备检验费用按规定标准减免20%,对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检验费用按规定标准减免50%。

持续开展检测费减免工作。对全市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送检的强检计量器具实施检定免费政策,为市内小微企业、困难企业提供免费业务代办以及邮寄证书、发票等。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直属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小微企业(制造业类)特种设备检验费用按规定标准减免20%,对老旧楼房加装电梯监督检验费用按规定标准减免50%。

市市场监管局


44

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完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严格控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加大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联合监督检查计划,减少对企业的不当干扰。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监督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柔性执法、阳光执法,全面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依法动态调整“两轻一免”事项清单,探索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制定部门联合执法年度计划,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进一步降低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渠道,优先受理涉企复议申请、投诉举报,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推进涉企行政复议全流程提速增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


多措并举扩大就业,千方百计促民增收

45

全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实施“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探索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推广“订单式”培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高职院校、中职(技工)学校共建实训中心和教学工厂,培养吸纳一批企业所需的技能技术型毕业生。大力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保持总量1.3万个以上并落实见习补贴。组织省属企业积极开发就业实习实训岗位,提供就业岗位数量不低于本年度招聘计划的20%,提供实习实训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企业岗位总数的10%。

全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扎实开展“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省列为民实事项目。加强校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和教学工厂,培养吸纳一批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大力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保持总量1500个以上并落实见习补贴。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开发就业实习实训岗位,提供就业岗位数量不低于本年度招聘计划的10%,提供实习实训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企业岗位总数的2%。

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


46

支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对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每户每年按照2.4万元的限额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我省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继续按照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兑现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对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每户每年按照2.4万元限额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我市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继续按照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或灵活就业的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兑现职业培训补贴。

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多措并举扩大就业,千方百计促民增收

47

鼓励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对我省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我省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创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继续按照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鼓励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对我市符合条件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我市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继续按照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48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达到5000元以上。定期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培训,可提高20%的补贴标准。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6万人次以上,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达到5000元以上。结合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定期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对纳入目录的培训,补贴标准可上浮20%。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多措并举扩大就业,千方百计促民增收

49

全面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拓宽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提升房屋出租、场地租赁、二手房交易等市场活跃度,继续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动态调整。全面落实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支持乡村就业工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快发展,带动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提升劳务输转质量,管好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积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2024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示范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不低于30%并尽可能提高。

全面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拓宽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提升房屋出租、场地租赁、二手房交易等市场活跃度,落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动态调整,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强劳动用工政策宣传和指导检查,全面落实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农带农情况与特色产业奖补、合作社项目扶持挂钩,促进合作社联农带农作用有效提升,支持乡村就业工厂加快发展,带动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稳步推进劳务输转,管好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积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2024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示范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不低于30%并尽可能提高。

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健全民生保障体系,持续增进群众福祉

50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落实《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持续推进教育、卫生、文旅、体育、社会服务、“一老一小”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实施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建宿舍扩食堂”工程,全面提升20所县中办学能力。完成5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升各级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水平。启动“千乡万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试点。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落实《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持续推进教育、卫生、文旅、体育、社会服务、“一老一小”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实施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建宿舍扩食堂”工程,全面提升1所县中办学能力。完成46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升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水平,优化公共文化场馆内部布局和服务功能,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升级转型,完成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争取“千乡万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试点。持续开展“陇原护老”行动,切实保证特殊食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51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健全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完善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拓展老年助餐服务。启动实施万名低保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政策规定,全力做好基金申请拨付、待遇支付、基金核算等工作。完善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拓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低保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52

提高职工医疗待遇保障水平。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在各统筹地区现行规定的基础上统一降低1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医保(含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阶段性降费政策实施前,已按原费率缴纳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的灵活就业人员,由市县医保部门予以退费处理。

提高职工医疗待遇保障水平。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在各统筹地区现行规定的基础上统一降低1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医保(含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阶段性降费政策实施前,已按原费率缴纳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的灵活就业人员,由市县医保部门予以退费处理。

市医保局


健全民生保障体系,持续增进群众福祉

53

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建立结对关爱专项基金,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分类型制定出台特殊关爱政策。加强受灾群众、低收入群众、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关心关爱和救助帮扶。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给予资助,录取到本科院校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专科(高职高专)院校的一次性补助8000元。

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爱心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关爱政策,扎实开展结对关爱行动。加强受灾群众、低收入群众、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关心关爱和救助帮扶。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给予资助,录取到本科院校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专科(高职高专)院校的一次性补助8000元。

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财政局


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更大力度统筹发展和安全

54

强化企业安全培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矿山、医疗机构、危化品、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分阶段、分批次组织开展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逐步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全覆盖。

强化企业安全培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矿山、医疗机构、危化品、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分阶段、分批次组织开展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逐步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全覆盖。

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


55

提升隐患整治质量。建立高危行业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的制度规定,提升排查整改质量。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提升隐患整治质量。建立高危行业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的制度规定,提升排查整改质量。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强化电梯、锅炉、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更大力度统筹发展和安全

56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围绕矿山、消防、城镇燃气、危化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工贸行业等重点领域,加大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推广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异地交叉执法、“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企业现场执法检查。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打非治违,从快从重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等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围绕矿山、消防、城镇燃气、危化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工贸行业等重点领域,加大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推广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异地交叉执法、“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企业现场执法检查。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打非治违,从快从重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等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各级河湖长有效落实。有序开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57

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应急值守、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推动监管专业人员下移,以派驻、蹲点等形式充实基层力量,实现全省乡镇(街道)“七有”、村(社区)“五有”目标。推动应急救援社会化发展,依托大中型企业,合理推动建设覆盖重点行业领域的救援队伍,建立重大事故灾害社会救援力量动员机制,搭建政府、社会、企业紧密协作平台,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等能力。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应急值守、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推动监管专业人员下移,以派驻、蹲点等形式充实基层力量,实现全省乡镇(街道)“七有”、村(社区)“五有”目标。推动应急救援社会化发展,依托大中型企业,合理推动建设覆盖重点行业领域的救援队伍,建立重大事故灾害社会救援力量动员机制,搭建政府、社会、企业紧密协作平台,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等能力。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备注:以上政策措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执行期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政策措施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陇政办函〔2024〕25号.pdf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浏览器插件, 或下载本PDF文档 [鼠标右键点击此处“链接另存为”]。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