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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陇政办函〔2024121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做好市政府文件与省政府宣布失效的文件政策衔接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决定》(甘政202453号)的要求,现我市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附件1)涉及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的文件重点清理决定涉及文件政策。

二、清理职责

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提出清理意见,谁执行谁负责清理”的原则。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和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将清理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三、清理要求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依据《决定》的精神、原则和规定,逐项研究清理。认为政府文件及其部门文件与《决定》宣布失效的文件相关的,应当提出宣布失效具体建议;部分内容与宣布失效文件的精神、原则和规定相关的,要予以修改。

四、结果报送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清理内容,认真组织评估,审慎提出清理意见,并经集体讨论研究后,以书面形式于20241220日前将此次文件清理结果附件2、3报送市司法局

五、组织实施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紧开展清理工作,并于20241122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号码附件4等报送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要加强统筹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共性问题,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39-5918652

  箱:673253999@qq.com

 

附件:1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甘政发〔202453号)

2.文件清理工作汇总表(县区政府)

3.文件清理工作汇总表(市政府部门)

4.文件清理工作联络表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附件.pdf 


附件2

 

文件清理工作汇总表(县区政府)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文件类型

梳理总量

失效数量

拟修订数量

失效数量

已修订数量

县级政府文件






县级政府部门文件






  







附件3

 

文件清理工作汇总表(市政府部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文件类型

梳理总量

失效数量

拟修订数量

失效数量

已修订数量

市政府有关部门文件






本部门实施的市政府文件






 

附件4

 

文件清理工作联络表

 

单位名称(盖章):

具体承办人


所在科室(单位)


  


联系电话



陇政办函〔2024〕121号.pdf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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