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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陇政办函〔2025〕2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陇南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决策部署,坚决扛牢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落实重点任务,持续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牵头部门要树立系统思维,紧密结合职能职责,细化完善落实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及时帮助指导各县区和配合部门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促进跨部门事项整体推进;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强化沟通衔接,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市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清单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219

 

(此件公开发布)

 

 

 

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有关人民团体。


陇南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序号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突出就业优先导向

1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宏观政策落实,提高经济发展的就业带动力。制定重大政策时综合评估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的影响,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招商引资时将促进就业扩容提质作为重要考量。

市人社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人行陇南市分行

二、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

2

抢抓“两重”“两新”等政策机遇,聚焦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导相关企业,做好项目谋划储备,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我市工业项目建设,不断优化现代产业结构,推动有色冶金、非金属等产业链快速发展,持续壮大产业集群。

市发展改革委


3

发挥重大项目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加快市列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新建成一批重大项目,催生新的就业增长点。全面落实“两重”“两新”政策,每年实施“三化”改造项目20个以上,推动有色冶金、非金属、白酒酿造、中药材等产业发展,持续延链补链强链。实施工业集群培育提升行动,结合重点产业链培育,着力发展“5+9”产业集群,并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工作。

市工信局


4

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科技需求,鼓励开展产业技术攻关,争取实施省级及以上科技重点研发计划等产业科技项目10项以上,组织实施一批市级科技赋能产业发展项目。

市科技局


5

培育壮大餐饮住宿经营主体,打造宕昌县民生路夜市一条街特色餐饮街区。开展夜间消费活动,鼓励县区组织“小公园、小节目”等夜间经济活动,推动商场等延长营业时间,策划“啤酒节”“美食节”等主题活动,点亮夜经济,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6

立足山地特色资源禀赋和“药椒油核畜、菜果菌蜂茶”等特色优势产业,落实好《陇南市特色山地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两年计划2025年工作方案》(陇政办发〔2025〕1号),加速推进特色山地农业扩量、提质、延链、增效,提高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民增收挂钩机制,鼓励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吸纳就业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市农业农村局


三、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

7

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用足用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市政府国资委

市人社局

8

持续开展“援企稳岗·服务千企”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认真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加力推进“陇原惠岗贷”和“陇原创业贷”融资业务,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及小微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支持。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优先提供用工支持服务。

市人社局


9

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

10

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落实就业创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市税务局


11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服务方式和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款等支持,针对小微企业探索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增强对小微企业法人的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陇南监管分局


12

按照统一标准,将实际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三类,按比例定性为“名优特新”等,配合各相关部门对分型分类个体工商户实施重点培育计划,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有效地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不断提升其稳定经营能力,进而促进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质量。

市市场监管局


13

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做好用地保障。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规模管控及“增存挂钩”要求,统筹使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障就业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市自然资源局


四、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就业承载力

14

主动服务对接国家、省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推动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加快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壮大县域经济规模,增强就业集聚效应。加快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市产业转型发展,促进区域间就业均衡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


15

继续推进“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深入研究国家产业转移战略部署和支持政策,立足“场景+要素”、主要产业链、资源禀赋等,论证和储备一批工业项目,打造一批承接载体,积极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加强要素保障和对接洽谈,推动2023年、2024年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甘肃)签约项目落地。广泛组织企业赴外开展产业对接。加强与青岛市的工业领域对接协作。

市工信局


五、培育就业扩容提质新动能

16

新建5G基站500个,实施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项目15个以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及绿色制造等领域节能与绿色标准,进一步引导我市工业企业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工业节水型企业,增加绿色就业新机会。

市工信局


17

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围绕重点行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指导企业加强项目谋划,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按照国省相关工作部署,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推动绿色技术应用与就业增长协同共进。

市发展改革委


18

通过产业链延伸、产业规模扩大、环保服务业拓展,创造更多绿色就业岗位。增加绿色技术工程师、环保设备操作员、废旧物资回收、回收处理、环境监测、评估和咨询、污染治理等岗位。

市生态环境局


19

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指导县区依托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在居民区、家门口布局嵌入老年助餐服务点,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多点布局、服务下沉、方便可及,面向社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商务局

20

因地制宜发展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多层次协议合作,支持有意愿合作的养老机构,主动对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等机构开展协议合作。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21

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和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2025年全市至少新建1家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机构,力争2025年全市安宁疗护床位总数达到60张以上,老年友善机构占比达到93%以上。推动徽县人民医院、武都区人民医院、礼县人民医院申报省级规范化老年医学科并通过验收。

市卫生健康委

市民政局

22

鼓励康养与旅居、美食、银发、冰雪、研学等业态深度融合发展,拓展创新创业新路径。鼓励开展文创产品营销推广活动,多渠道布局文创产品研产销,打造一批主题购物专区。开展智慧旅游景区示范点创建,推动景区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挖掘就业新岗位。

市文广旅局


23

加强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层次,壮大职业家政经理人、高级家政服务员队伍,推进家政服务人员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支持相关单位、行业企业举办家政职业技能大赛;推动标准化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建设;加大家政劳务输转力度,积极打造家政劳务品牌;宣传推广《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巾帼家政服务等活动,向家政从业人员提供就业咨询和维权服务,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劳动权益。

市人社局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妇联
团市委
市总工会

六、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的匹配度

24

开展毕业生就业意愿摸底,分层次分专业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每年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编制陇南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和就业服务;根据毕业生就业状况、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机构和专业招生人数;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根据省上毕业生就业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及时调整更新学科专业。

市教育局


25

推进渗透职业生涯教育。将职业生涯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开展职业体验教育活动,有效指导学生进行职业启蒙、职业认知和职业体验。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落实落地,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规划能力。

26

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围绕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动态设置培训职业。

市人社局


27

支持技工院校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强化与企业合作,助力打造产教融合型企业。

七、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28

持续推进“技能甘肃”建设,不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大力开展“产培评”一体化职业技能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全面使用“技能甘肃”就业培训实名制监管平台,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电子档案。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29

鼓励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30

加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谋划申报,争取更多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获得国家支持。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督促西和县、礼县和宕昌县已建成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供精准技能培训。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社局


31

全力推进陇南市工匠学院建设,积极推荐申报甘肃省工匠学院建设点。

市总工会


32

指导市属企业开展“技能甘肃”国企行动,针对技能人才岗位特点和职业发展需要,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推广“订单式”培养模式。发挥技能领军人才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通过“名师带高徒”“名师带班组”等活动,培养一批技术能手。

市政府国资委


八、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33

积极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逐步完善非学历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相衔接。

市教育局


34

深入开展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加强对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支持和指导,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大力推进全市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落实省上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等8个领域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精神,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落实国家关于取得职业资格后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技师、高级技师与相应专业的中、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互认互聘。

市人社局


35

支持有关企业、院校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技能大师工作室。配合省上开展全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积极推荐申报全省劳动模范,评选命名一批“陇南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市人社局
市政府国资委
市总工会


36

通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价位。宣传贯彻人社部《技能人才薪酬指引》等政策,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

市人社局

市政府国资委

37

积极组织各类技能人才、职业院校师生参加国家和省、市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提高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


九、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

38

高校书记校长带队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大力拓展市场化就业渠道;邀请优质企业进校园开展就业指导讲座,举办校园招聘宣讲会和招聘会;巩固现有就业市场,拓展优质就业资源,开发高质量就业岗位;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引导学生升学升造提升学历。推动全市公共服务平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布实时有效的岗位信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需求对接服务。

市教育局
市工信局


39

发挥各类科研项目和创新平台作用,鼓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指导市属企业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招聘工作。

市科技局
市政府国资委


40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组织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基层项目,落实支持毕业生到位于县乡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扶持政策,办好“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事。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市卫生健康委
团市委


九、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

41

广泛征集就业岗位,依托“甘肃省大学生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如意就业”等线上就业服务平台,发布岗位信息,举办线上招聘活动。利用陇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就业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就业指导培训、政策解读、职业规划、维权咨询、法律援助等就业服务。开展直播带岗活动,提供政策解读、求职应聘指导服务。及时对接青年企业家提供的劳务信息,发布“团团帮就业”精准招聘信息,做好信息宣传帮助青年就业。协调组织开展就业维权方面的专题法律讲座,以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各行业优秀青年典型分享就业成功经验。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团市委


42

开展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秋季校园招聘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等,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常态化做好各类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心组织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专项招聘活动。积极动员本地青年企业家参加毕业季招聘,为毕业生提供岗位,促进就业需求对接。

43

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推进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加强优质企业梯级培育,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动员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结合实际需求,开发见习岗位,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开展就业见习。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市工信局
市人社局
市政府国资委


44

实施实习就业一体化,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职场体验活动,充分发挥实习对就业带动作用;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营、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专题讲座,帮助学生了解新就业形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新业态就业创业。组织本地创业青年积极参加“青年创业训练营”“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青年人才网络培训等项目。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团市委


45

实施就业服务攻坚行动,面向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精准开展“1131”就业公共服务,全面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促进其尽早就业、融入社会。将留学回国人员全面纳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

市人社局


十、多渠道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

46

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依托“甘肃黄页”培训机构,大力推行“定岗式”“定向式”“订单式”培训,积极宣传和组织退役军人报名参加省级示范培训班。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参加专科(高职)、专升本、研究生等学历提升教育,落实单列计划、免试加分、学费(补助)类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行“返乡欢迎仪式+适应性培训+就业专场招聘”有效衔接的适应性培训新模式。

市人社局
市退役军人局

市教育局

47

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积极报考军队文职人员、公安辅警、消防员、“兵支书”“兵教师”“兵船员”、事业单位等岗位。结合春秋两季退役士兵报到接收、适应性培训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准搭建就业平台,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抖音直播带岗等形式,线上线下齐发力,举办两次退役军人、军人家属及其他优抚对象系列专场招聘会;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的“送岗下基层”“送岗到校园”以及我市组织的“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招聘活动,促进退役军人稳定高质量就业。

市退役军人局

市人社局

48

在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度招聘计划中,优先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基础好、服务能力强的退役军人作为社区工作者;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依法参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加强培训,提升退役军人适应基层工作的能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市委社会工作部
市退役军人局


49

创建“省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或“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实训基地”等服务平台,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便捷宽松环境。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导师”团队建设,注重作用发挥。组织退役军人积极参加省上举办的“退役军人创业训练营”“军创产品展交会”“军创产品直播带货”等系列活动,举办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强化资源共享,促进延链补链,做强做大陇南军创经营主体。

市退役军人局


十一、助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

50

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发展实际,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统筹实施乡村人才振兴“百千万”能力提升行动,制定《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做好培育需求调研,选好培育对象,确定优秀师资力量。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陇南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


51

扎实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公共服务活动,强化信息推介和有组织输转力度,拓宽就业渠道。着力发挥驻外劳务工作站作用,在用工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市人社局


52

强化青陇劳务协作,加强与青岛市人社部门沟通交流。不断加强省内东西部劳务协作,引导我市务工人员赴河西地区就业增收。

53

支持各县区积极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引领县,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平台管理办法,落实扶持政策,力争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平台1家。鼓励引导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围绕特色产业、家政服务等领域持续开展劳务品牌建设工作,积极申报推荐省级劳务品牌。

54

常态化就业帮扶工作,全力稳定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持续加大对大龄、超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帮扶,确保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

市人社局


55

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衔接,多渠道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规模。扎实做好专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持续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发挥以工代赈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方面的重要作用。

市发展改革委


十二、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

56

加强对大龄、残疾、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援助,不断健全就业援助体系,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就业公共服务专项活动,分级分类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就业帮扶。

市人社局


57

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作用,对经过各类就业援助仍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58

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指导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监督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59

创建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工坊”及“美丽工坊”,制定“爱心围巾助残计划”实施方案,打造残疾人“爱心围巾”辅助性就业品牌,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市残联


60

对全市摸底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家庭、困难农民工家庭就学子女开展金秋助学,缓解困难职工家庭经济压力。对因病致困及其他因素致困家庭进行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巩固城市解困脱困成果。

市总工会


61

以为民实事项目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中的2021年资助本科毕业生406名、2022年资助专科毕业生363名为重点,坚持团干部“一对一”结对促进青年就业,实现其初步就业“应就业未就业”清零目标。在毕业季前夕集中走访收集应届毕业生和未就业的往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在就业方面的具体需求和问题,以青年工作联席会议、青联思享汇,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活动为载体,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共同予以帮助解决。

团市委


十三、完善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制度

62

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参加“中国创翼”等创业创新大赛,纵深推进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升级版。市、县区各举办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创业论坛等创业活动1次以上。创建市级创业孵化平台2家,争取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平台1家,实行市级创业孵化平台规范化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应享尽享。

市人社局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人行陇南市分行

63

进一步规范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建设,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公共服务。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指导平台企业、平台合作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三指引一指南”,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外卖平台监管力度,要求外卖平台对配送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建立人员档案,并依法与配送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督促外卖平台认真采纳劳动者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为配送员提供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按照省厅有关政策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
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完善覆盖全民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64

持续推动落实《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健全常住地、就业地提供就业公共服务制度,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社局


65

以申报国家级、省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市人社局


66

组织开展就业公共服务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工作人员能力。畅通职称申报渠道,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申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

67

鼓励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创新,拓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猎头服务等高人力资本、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业务领域 ,促进产业升级。

十五、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

68

将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空间相关规划,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推进就业服务重大项目前期规划选址选线工作。结合产业发展、人口分布等因素,推动就业服务设施、人员队伍合理布局,促进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就业困难群体倾斜。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社局
市自然资源局


69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服务下沉基层,充分利用“如意就业”甘肃就业公共服务网等数字化平台和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行“四微一体”就业服务模式,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开展招聘求职、职业规划、用工指导、政策咨询等一体化服务,促进供需高效对接匹配。

市人社局


70

加强基层党建与就业服务融合,建立“党建+就业”一体化工作格局;依托社区党组织,整合就业服务资源,提供“家门口”就业服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参与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利用党建平台,收集就业需求,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加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党员服务群众就业的能力。

市委社会工作部
市人社局


十六、推进就业公共服务数字赋能

71

配合省人社厅建成全省就业业务统一系统、统一数据库、统一经办的“一库一平台”,并融入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积极配合省级主管部门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测试,确保数据传输安全高效,便利企业和群众办理就业创业事项。

市人社局

市大数据中心
市政务服务中心

72

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推进就业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校验核对、业务协同。积极对接省级主管部门,依托甘肃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按照安全有序的原则,支持人社、教育、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共享比对,努力实现政策和服务的精准推送。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大数据中心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税务局

十七、促进平等就业

73

在全面落实全省城市城镇“零门槛”落户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以个人为主体、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础的新型人口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管理政策,统一规范户政业务办理流程。

市公安局


74

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落实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法律援助事项,对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案件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基本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应援尽援,全力为农民工受援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受理拖欠劳动报酬的举报、投诉,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及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按规定程序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对涉及农民工欠薪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提供诉讼费减免缓,降低维权门槛;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民工工资和劳动争议案件,将案件办理质效纳入法官绩效考核;执行案件采取线下冻结措施时,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避免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冻结;加强执行力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欠薪案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依职权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启动刑民并行程序,提高追偿效率。结合“访企业、提建议、优环境、促发展”行动,加强普法宣传;全力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依法稳妥拓展支持起诉案件领域,深化完善支持起诉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劳动争议“一揽子”化解;深化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促进源头治理。

市司法局
市人社局
市法院
市检察院


75

实施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项目、残疾大学毕业生就业项目、“爱心屋”助残就业等促进残疾人就业项目。大力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市残联

市人社局

76

举办陇南市家政行业专场招聘会和“陇南市妇女就业创业指导暨女性人才专场招聘会”,开展陇南市巾帼家政服务进社区服务活动,号召未就业妇女、低收入妇女、因生育中断就业妇女,主动应聘“妈妈岗”“陪读岗”,实现“家门口”就业。组织开展巾帼创业就业促进项目申报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加强部门间协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营造关心关爱劳动者健康的社会氛围。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卫生、环保、舒适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健康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并加强职业防护保障女职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生产工艺的危害。

市卫生健康委
市妇联


77

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陇南市和成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三乙”。积极推进市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大力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提供托育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按照省上制定的托育服务机构等级评估机制和普惠托育机构评审机制,做好全市托育机构评估、评审工作;继续开展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培训。

市卫生健康委


十八、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78

宣传甘肃省202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用工指导和检查保障工资支付。宣传贯彻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开展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体现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价值分配导向。

市人社局
市政府国资委


79

指导市属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工资总额与效益联动、同向增减”原则,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依据工资总额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

市政府国资委


十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80

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制,引导企业与职工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奖金提成、劳动安全保护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开展集体协商。巩固集体协商建制率,举办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指导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持续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


81

组织市、县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省劳动保障维权服中心组织的网络业务培训。组织县区劳动仲裁机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业务培训,提升仲裁工作人员办案能力水平,及时高效化解争议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市人社局


82

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交换和更新机制,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市人社局

市市场监管局

83

深入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职业中介活动、拖欠工资、违法裁员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市人社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总工会

二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84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引导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参保地,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权益。落实职工医保缴费倾斜政策,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85

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加强与基层快递网点主管部门邮政管理局的对接,掌握应参保的基层快递网点个数和快递员参保人数,推进我市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做好失业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工作。

市人社局


86

优化政策,修订完善《陇南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加强部门协作,统计灵活就业人员基数,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推进计划。将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公积金作为民生保障制度应全面落实。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人社局

87

按照《陇南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政策规定,紧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认定范围、识别条件,对生活困难未参保的失业人员,按照“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要求常态化开展识别认定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相应的低收入人口保障范围。对有劳动能力的临时遇困人员、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符合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给于临时救助,符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及时予以认定并实施就业援助。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

88

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紧盯因病因学因参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严格区分支出型、急难型救助对象,科学确定救助标准,分类分档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新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的对象全部按照“凡救必核”的要求,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家庭成员中已经实现就业的,按照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扣减就业成本;家庭残疾成员就业收入,按户籍地当年农村、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的50%进行扣减。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县区民政部门可以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市民政局


二十一、强化支撑保障

89

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力度,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调整资金支出结构,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统筹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各类产业引导基金等促进就业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发展改革委

90

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就业领域相关理论研究,为市委、市政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市委财经办

市人社局

91

强化就业工作绩效评价和奖优惩劣导向作用,以省上考核指标体系为依据,修订完善我市考核指标。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92

按规定做好就业领域评选表彰工作,不断释放激励效应。

市人社局


二十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93

做好就业统计监测。合理利用数据收集渠道,实现对就业数据的全方位、实时化采集,为就业稳定性分析提供依据。优化调查指标设计,增加反映就业质量、就业稳定性、新就业形态占比等指标,使就业统计监测体系更趋完善。调查前,严格审核调查员资质,确保业务能力强,对指标的把握精准;调查中,利用平台实时监控流程,确保数据采集范填写、信息完整准确;调查后,深入分析数据,挖掘就业结构性问题,比对不同地区、行业劳动力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波动,及时纠正,为市政府制定就业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助力劳动力市场稳健发展。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共同商讨就业统计工作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为准确开展就业统计提供有力支持。积极搭建部门间数据共享平台,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就业相关数据的实时共享与交换,使各部门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就业相关数据,为出台相应的就业政策、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市人社局
国家统计局陇南调查队

市统计局

二十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94

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重点关注农民工欠薪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益维护,强化矛盾风险源头化解。充分发挥失业动态监测预警作用,及时、准确了解掌握监测企业岗位用工、行业减员及减员类型等相关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市人社局


二十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95

组织市内媒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客户端、微信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对我市各级各部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工作举措、实施成效、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
市委网信办
市人社局


 














陇政办函〔2025〕20号.pdf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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