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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渠道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外资服务保障工作,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现将陇南市外商投资企业咨询投诉服务信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受理范围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诉人)认为我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投诉工作机构申请协调解决的行为。

(二)投诉人向投诉工作机构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行为。

(三)投诉人认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或投诉工作机构懒政、不作为的行为事项。

本公告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申请协调解决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民商事纠纷的行为。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事流程

(一)提交书面材料

1.投诉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提出投诉的日期。

2.被投诉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及请求:准确描述投诉的事项或企业请求。

(二)投诉受理及时限

1.投诉材料完整并符合投诉受理范围的投诉事项,投诉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并联系投诉人告知投诉办理结果。

2.投诉材料不齐全的,投诉机构将及时通知投诉人在7日之内补齐投诉材料,并在提交补齐投诉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并联系投诉人告知投诉办理结果。

3.对不符合投诉受理范围的投诉事项,投诉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

三、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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