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出台最新“二十四条”疫情防控优化措施

记者从陇南市优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获悉,12月10日,我市出台了最新的“二十四条”优化措施,及时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对国家“新十条”、“省二十条”进行了细化。

据了解,在最新“二十四条”优化措施中,我市优化核酸检测方式及查验措施。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只对重点岗位和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和查验阴性证明。对有自主抗原检测需求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大型企业、工地、大学等)、居家老年人和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可适时进行抗原自测。各县区已经设置了布局合理、科学规范的核酸检测采样点,从采样到实验室检测,全流程都是公立医疗机构在开展。全市共有核酸检测点301个,其中24小时采样点18个;同时,优化小区管理措施,严格按照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楼栋、单元内5天不再出现新增阳性住户,可缩小高风险区到阳性住户。连续5天没有新增阳性感染者的高风险区及时解封。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上门采样、上门服务,快封快解、应解尽解。如果出现续发感染情况,原则上只管控续发感染者住户,一般不延长其他人员管控时间。不对小区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人员自由通行,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优化调整隔离措施。对检出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天和第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优化就医流程和救治措施。印发了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对阳性患者实行分级分类治疗,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治疗;有咳嗽、发热等明显症状的患者可前往医院门诊治疗;病情严重的进行住院治疗。其他疾病为主的阳性患者“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再转诊”。市内二级以上医院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设置足够的阳性病区。全市有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等17家,满足当前救治的需要。

在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方面,“二十四条”优化措施明确,各地药店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购买时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二十四条”优化措施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常上班。“白名单”管理人员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以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并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由教育部门指导各学校组建复学复课工作专班,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制定科学、务实、操作性强的复学复课工作方案。有疫情的学校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然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二十四条”优化措施明确 ,要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就医安全保障。要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除了有禁忌症之外,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全力保障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

此外,“二十四条”优化措施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客运班线、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恢复正常运营,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联动管理。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一律不再限制人员流动,不停工、停产、停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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