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致全县党员、公职人员及家属的一封信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纪法要求,也是基本常识。当前,我县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还时有发生。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家庭成员的监督作用,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营造遵纪守法、安全驾驶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及家庭幸福。在此,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发出如下倡议:当好“拒绝酒驾醉驾”的示范者。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身体力行作表率。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带头抵制酒后驾车行为,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实让酒驾醉驾成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当好“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及时提醒自己和身边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广泛宣传饮酒后会造成视力下降、反应力变慢、对车辆操控力降低等常识,提醒驾驶人员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敬畏生命、守住底线。要积极劝导同餐人员酒后不驾车,发现有酒驾、醉驾苗头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善意提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劝导、阻止。当好“拒绝酒驾醉驾”的监督者。要组织家庭成员共同学习了解党纪法规中关于禁止酒驾醉驾的相关内容,及时提醒和监督家庭成员严格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提醒家庭成员自觉净化“三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减少不必要社交,工作场合不喝酒,非工作场合少喝酒、不劝酒,酒后坚决不碰车,莫让“酒局”变“困局”。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要深刻认识风腐同源、由风变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自觉向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酒局饭局说“不”,坚决防止酒后驾驶以及违规吃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彻底从思想深处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中共玛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玛曲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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