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 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存续市场主体,均须履行年报义务,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歇业的市场主体也应按时完成年报公示。
二、年报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26 年1月1日至6月 30 日
三、报送方式及流程
1、电脑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https://gs.gsxt.gov.cn)或进入“甘肃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企业数据填报”跳链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http//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登录并逐项进行填报,直至“提交并公示”完成年度报告。
2、手机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选择年报报告—登记机关所在地甘肃,或微信公众号搜索“甘肃市场监管”进入“年度报告填报”小程序,报送并公示2025年度报告。。
3、线下填报:不具备线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到属地市场监管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如实填写后提交。
4、填报要求:年报内容需真实、准确、完整,涵盖通信地址、出资信息、资产状况、社保信息等关键事项,企业可自主选择资产状况信息是否公示。
年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切勿向非官方渠道提供银行卡账号等敏感信息,谨防诈骗。
四、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责任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未按规定公示年报的企业,可依法被处以罚款,具体按违法情节裁量。
五、咨询服务
如遇填报问题,可拨打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厅咨询热线:0941-6127590。
请各市场主体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年报公示,避免因逾期影响正常经营。
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