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编制

涉及行政审批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的审批;建设(限期治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施竣工验收

设置依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2日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修正)第十六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是:(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收费标准(依据)
办理时限

双方协商约定

中介服务事项实施机构

具备相应资质的环境监理技术服务机构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
处理决定

申请人委托有相应环境监理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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