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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二、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1、急难型救助对象

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触电、雷击、溺水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

主要包括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临时救助的标准是什么?

1、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

对于符合急难型对象条件、困难程度较轻的,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可实行800元以下(含800元)的“小金额救助”。对于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

2、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

“小金额救助”和困难持续时间为1个月的临时救助,已将审批权限按程序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对困难持续时间在2个月至6个月以及重大生活困难的临时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超过10000元的临时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审定。

四、申请临时救助需要哪些材料?

困难家庭和个人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对象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2、家庭、个人遭遇困难相关材料、家庭重大支出证明、公安、医疗、学校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等;

3、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制度

按照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要求,困难持续时间为1个月的临时救助,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简便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

六、不予救助的情形

1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批准。

2、申请人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导致无法核实相关情况的。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支出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


来源:甘肃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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