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甘教基〔2025〕2号)《定西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定市教发〔2025〕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全面排摸科学划片原则。充分考虑适龄儿童人数、交通状况、就近入学原则等因素,结合小学(九年制)学校资源,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科学划片,切实保障阳光招生、公平入学。
(二)坚持线上招生减负增效原则。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县部署要求,使用甘肃省智慧教育阳光招生平台,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线上招生。
(三)坚持学校主体有序招生原则。学校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要求,落实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片区内生源的入户排摸和招生宣传,稳定片区内生源,遏制择校热,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招生工作。
(四)坚持顺序录取与调剂入学相结合原则。各招生学校按照批次、顺序规范有序招生。招生学校已招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到学位相对空余的学校就读。
(五)坚持全纳平等真实诚信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监护人须保证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六)坚持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原则。招生政策公开,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8月16日前,各小学根据本方案制定并多渠道发布本校招生公告。
8月18日8:00—8月20日24:00,开放第一、二批次(A、B、C、D、E、F类)网上报名系统,开展第一、二批次招生。
8月22日8:00—8月23日24:00,开放第三批次(G、H类)网上报名系统,开展第三批次招生。
8月24日,招生学校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如未按每批次报名时间节点填报志愿的,视其为自愿放弃本片区入学资格。
四、招生计划及服务区域
(一)城区小学(含十里镇南小路小学)
1.岷阳镇第一中心小学服务区域:小南门十字——正南街南口——正南街北口——鼓楼桥——箭营巷南口——箭营巷北口——岷州中路——迭藏桥西——卫健局——喜洋洋幼儿园所在巷道——润城花园——文化馆——长虹桥西——中华北路——小南门十字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团结分校服务区域:小南门十字——新华街——正南街——鼓楼桥——和平西路西——西城壕——西寺巷——青年街——龚家堡——西云村——方板营——南寺二巷——小南门十字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岷阳镇第二中心小学服务区域:龙潭大桥——洮河沿线——迭藏桥——卫健局门口——喜洋洋幼儿园所在巷道——长虹桥——恒远路——教场街(岷阳中心卫生院)——长途汽车站北围墙——G75高速以北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岷阳镇北城小学服务区域:北门桥——润宇嘉苑丁字路口——岷州中路——迭藏桥——洮河沿线——龙潭大桥为界以北;陈家崖村、池那湾村及范围内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
4.岷阳镇东照小学服务区域:G75高速——长途汽车站北围墙——教场街(岷阳中心卫生院)——恒远路——长虹桥东——人民桥东——迭藏河东侧——渡槽为界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5.岷阳镇东关小学服务区域:小南门十字——中华北路——长虹桥西——人民桥西——汽车三队家属院后围墙——马路口——二郎山底——南寺二巷——小南门十字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6.南川九年制学校服务区域:迭藏河西侧——人民桥西——汽车三队家属院后围墙——马路口——二郎山底以南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7.和平九年制学校服务区域:岷山嘉苑——岷州西路——马场家属院西门巷道——和平西路西——箭营巷南口——箭营巷北口——岷州西路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8.西城区小学服务区域:三号路(消防队前道路)——岷州西路——公园西路——平安路——西城区小学东侧——张南路——岷县三中西侧水渠——下北小路——三号路(消防队前道路)范围内适龄儿童;张家坪村二、三、五社,岷峰村一社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9.岷峰小学服务区域:北门桥——园区路——紫御鸿府西侧——岷州西路——云煦园东侧——下北小路——三号路(消防队前道路)——岷州西路——公园西路——平安路——西城区小学东侧——青年街——西寺巷——西城壕——马场家属院西门巷道——岷山嘉苑南侧——窑场路——岷州西路——箭营巷北口——北门桥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张家坪村一、四、六、七、八、九社的适龄儿童。
10.西城区九年制学校服务区域:十里镇北小路村、雷家村、齐家村等学校周边十里镇区域的适龄儿童(不含南小路小学范围)。
11.十里镇南小路小学服务区域:南小路村及附近区域内常住户的适龄儿童。
岷县三中西侧水渠以西的雷家村五社户籍、紫御鸿府、云煦园小区已办理入住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岷峰小学、南小路小学和西城区九年制学校上学。
(二)农村小学。按照办学规模招收相应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入学。招生计划以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数为准,同一乡镇内小学服务区域有交叉的,由所在学区(片区)统筹调剂入学。
五、招生批次及条件
(一)城区小学
1.第一批次
第一顺序:A类 有房有户。儿童户口在相应学校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房户一致,需上传户口簿及房产证原件。
第二顺序:B类 有户住公房(含公租房、廉租房)。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实际居住公房承租人为监护人;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实际居住公房承租人为祖辈的,且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学校实地核查,并上传房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双方在城区的房屋查询回执。
第三顺序:C类 有户无房。儿童户口随监护人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监护人双方在城区无房产,需上传房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双方在城区房产查询回执。
第四顺序:D类 政策性保障。依据《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厅〔2018〕43号)《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甘肃省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实施细则》(甘教人〔2022〕6号)《甘肃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定西市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措施》(定政〔2023〕85号)《定西市教育系统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学校建设及学生入学(园)工作实施细则》(定教计函〔2023〕15号)《定西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就学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岷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相关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岷县户籍的烈士子女,全国、省、市级劳模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而委托本区监护人照顾的子女,及县委、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政策性保障条件的人员子女。按照招生方案在居住片区申请入学,由相应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2.第二批次
第五顺序:E类 有房无户(岷阳籍)。招收在服务区域购房并已入住,但户籍不在服务区域的岷阳镇户籍适龄儿童,房产持有人需为儿童监护人。若房产持有人为祖辈,且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学校实地核查,并上传房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双方在城区的房屋查询回执。
第六顺序:F类 有房无户(非岷阳籍)。招收在服务区域购房并已入住的非岷阳镇户籍适龄儿童,房产持有人需为儿童监护人。若房产持有人为祖辈,且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学校实地核查,并上传房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双方在城区的房屋查询回执。
3.第三批次
第七顺序:G类 随迁子女。招收符合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监护人因工作调动来岷工作的随迁子女。
第八顺序:H类 无房无户。无居住证、无房产有关证明且户籍不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由家长结合实际居住地就近选报东照小学、岷阳一小团结分校、南川九年制学校、西城区九年制学校。也可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相应学校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以上学校就读。部分学位紧张学校视招生报名录取情况,可不开放本顺次。
“幼随长”就学和调剂学校。在学位允许情况下,部分学校实施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幼随长”就学政策。调剂和落实“幼随长”就学政策学校为东照小学、岷阳一小团结分校、南川九年制学校、西城区九年制学校。
(二)农村学校。农村学校由所在学区按上报计划统筹招收服务区域内和非本乡镇户籍的随迁、务工人员适龄儿童。
六、报名流程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流程
1.网络报名。监护人注册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PC端(电脑端,建议360浏览器)或甘快办APP(手机端),在“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重点事项服务专区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办理页面,按公布的报名时间录入学生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选择拟报名学校及批次顺序,提交报名信息。
2.网络审核。学校对学生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及时反馈监护人,监护人要及时关注学校审核反馈结果。网上初审通过,根据短信提示免于现场审核的,等待学校录取后,开学时根据公示结果直接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网上初审未通过,需要现场审核的,根据通知要求,携带网上已上传相关材料原件到综合协调组进行现场审核,需重新登录,选择符合条件的学校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网上审核未通过,无需现场审核的,由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学位情况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3.现场审核。招生工作小组设立现场咨询、审核、代报点,统一开展工作。
4.注册入学。根据网络审核结果按时报名注册,办理入学登记和学籍注册手续。调剂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报名,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城区学校入学的机会,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二)录取办法
1.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顺序进行招生,如上一顺序招生完成计划的,下一顺序不再进行招生。则根据第二志愿、调剂志愿进行招录,如第二志愿、调剂志愿学校已招满,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如某一顺序学位不足,而符合条件人数较多时排序摇号。
2.户籍迁入时间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办结,迁入时间以辖区派出所核实为准,之后迁入按无户对待;仅有户籍,但该户籍地址无学生监护人对应房产的按无户对待,纳入对应批次进行招生。监护人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如果监护人一方户籍符合要求,能出具出生证明、结婚证等材料证明双方关系的,按有户对待。户口簿需上传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
3.各批次所需房产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以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为准。房产查询回执必须以2025年8月份从房管部门开具或以监护人双方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打印的为准。二手房交易时间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办结,以房管局备案时间为准,无过户或未备案的按照无房产对待,纳入对应批次进行招生。因未办理房产证等情形,只能提供购房合同或相关房产证明的,同时提供首付款机打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实地核查信息一致的,按照有房产对待。“已入住”是指2024年12月31日前入住。需至少提供监护人实名的水、电、暖、宽带、闭路电视及物业费等相关证明材料中的一项。未经相关部门验收的小区,不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房产证需上传正文页(房产信息及盖章页)。
4.棚改拆迁户子女,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以现安置区域相对就近划片招生,需提供拆迁办出具的安置证明、现住址至少三个月的水、电、暖、宽带、闭路电视、物业费等能证明学生及监护人入住材料中的一项,同时还需提供监护人双方在城区的房屋查询回执,材料提供不齐全的按无户无房纳入相应批次划片招生,城区还有其它房产的按房产所在片区无户有房纳入相应批次进行招生。
5.以实际居住地房产划片学校与以户籍划片学校不一致的,为方便子女入学,以实际居住地房产为主进行招生入学,按有房无户纳入相应招生批次。
6.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监护人尚未领取居住证,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在各批次、各顺序招生完毕后,如仍有学位空额,则依据凭证签发时间顺序调剂入学。
七、注意事项
(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划定区域和招生程序组织招生,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招生细化方案,招生方案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县教育局教育股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发布。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不允许各学校随意调整招生条件和顺序,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招生期间,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解答工作。
(二)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监督、协调招生工作。各学校对所有审核变动环节要建立台账,审核人员须签字确认,做到可追溯。学区成立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划片招生调剂工作,对招生过程各环节加强审核与监管,同时工作中应建立相应台账,审核组成员全员签字确认。教育局成立复核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复核督查。
(三)各监护人须保证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不免于线下审核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房管及户籍部门进行核实。凡证件及材料失实、造假,一经查实,将丧失该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由各学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实行调剂入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地就读。同时,对材料造假的公职人员通报所在单位并抄报县纪委监委,非公职人员上报公安机关处理。材料审核完毕,盖不接受补交材料。
(四)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确定生源,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各学校要成立均衡编班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阳光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班额,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借招生入学时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五)在招生过程中,对不按要求操作、违规操作的,形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违纪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依法依规处理。
咨询点:岷阳一小后操场(东大门)
代报点:岷县政务大厅
举报监督电话:岷县教育局0932-5934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