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涉及行政审批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设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77号);
2、《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2012年3月28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党委会公告第59号)。

收费标准(依据)

市场自主定价

办理时限

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时间

中介服务事项实施机构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机构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市工信委
处理决定

暂无规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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