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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起,全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标准提高啦!

为切实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近日,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甘财社(2022)38号),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的扶助标准,进一步关怀关爱这些为社会作出贡献的计划生育特殊群体。

《通知》指出,一是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二是Ⅰ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Ⅱ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Ⅲ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

《通知》要求,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按规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央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分档安排补助资金。各地要切实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将特别扶助金发放到位。

来源:平凉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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