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老旧高排放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根据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政办发[2026]26号)文件要求,我区正式启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专项补贴申领工作。为规范补贴申报流程、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时间
本次淘汰补贴时限为:2026年9月至2028年12月底。
二、补贴对象
崆峒区范围内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4.5吨以下营运货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非营运柴油货车),不含场内使用的无牌照车辆、载客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
三、补贴范围
(一)2025年1月1日后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交由具备正规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并在交管部门完成机动车注销登记。
(二)2025年12月1日前暂住详细地址为崆峒区注册登记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
(三)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按车辆类型(大型/重型、中型、小型/轻型/微型)、提前报废时间等条件,给予不同档次的补贴资金。
(四)财政部门按原有体制不予安排经费的,经财政部门出具证明,可按本规定享受补贴政策。
四、补贴标准
五、补贴办理流程
(一)报废注销。车主只需将车辆交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手续,回收企业对报废车辆进行完整性判定,符合规定的进行回收拆解,并将《机动车回收拆解证明》、《机动车报废证明》拿到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队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取得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补贴资金申报。车辆拆解报废后,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前往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交管大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队(地址:泾河北路971号),签署《自愿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声明书》和《崆峒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然后由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队依据政策核算、审核补贴额度,最后车主签字确认。
(三)补贴资金拨付。由公安部门将申请表等资料审核后,送交通、商务部门审核签章,公示无异议后,逐月统计补贴明细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车主本人实名银行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车主本人确认制度,补贴申领必须由车主本人到区公安交管大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队业务窗口办理,现场签字确认;严禁代办、代签、代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二)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伪造材料、虚报冒领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领资格,依法追缴补贴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补完即止。
(四)工作人员严格依规审核、全程留痕、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补贴人员名单于审核后次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3-596114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次补贴申领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所有。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2026年9月7日
来源:崆峒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