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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五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现有210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超过180天未申请换证;根据相关规定,现对上述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联系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来远路197号(平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教育培训科);联系电话0933—8213746。

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严格管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对有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的驾驶员,依法注销或撤销从业资格证。提示广大道路运输从业者严守法规,诚信经营,共同塑造群众满意、社会信赖的行业形象。

附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超期未换证注销明细表.xls

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7日

来源: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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