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告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严厉整治广告宣传中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文字游戏误导消费” 等突出乱象,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压实广告活动主体合规责任,维护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全市广告提示性用语及相关广告经营行为,向各相关市场主体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全面压实广告全链条主体责任
各广告活动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清晰、易懂的基本原则,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内容的广告。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首要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含互联网平台、新媒体账号、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户外广告运营单位、直播电商主体等)应当严格履行广告内容审核义务,建立健全全流程广告审核机制,对广告提示性用语、宣传内容、引证资料等进行全面审查,主动排查、及时停止发布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坚决杜绝为违法违规广告提供设计、制作、发布、传播服务。互联网平台要切实履行平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内广告内容日常监测巡查,及时清理违法违规广告,不得纵容平台内经营者开展误导性宣传,切实筑牢广告合规防线。、
二、严禁发布 “误导性大小字” 违法违规广告
各广告经营主体在广告宣传中,必须坚决杜绝“突出卖点、弱化风险”的误导性宣传行为。严禁在广告中以大号字体、醒目位置、高频重复等方式突出商品或服务性能、优惠力度、交易优势等内容,同时以极小字体、与背景色相近的模糊颜色、页面隐蔽边角、视频快速播报、音频模糊处理等方式,弱化、隐藏限制性条件、不利交易信息、优惠前置条件、风险提示等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关键内容。广告中涉及的限制条件、免责条款、优惠说明等提示性内容,其字体、字号、颜色、展示时长应当与主要宣传内容形成显著区分,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便捷辨识。
三、严格规范法定提示性用语标注行为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商品广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显著、清晰、醒目标注法定提示性用语,不得省略、删减、遮挡、篡改,字体大小、颜色、位置、展示时长需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识别:
1.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必须标注“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注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必须按照规定标注对应风险提示及使用指导用语;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标注警示语、提示语(含贮存条件、保质期、不适宜人群、过敏风险提示等)的广告,均需依法依规显著标注,不得弱化、模糊处理。
四、严禁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及虚假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性规定,严禁在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首创”“顶级”“全网领先”“绝对有效”等违法违规绝对化用语;严禁在教育培训、医疗美容、投资理财、化妆品、养生保健等领域广告中,作出“保过”“包治百病”“百分百盈利”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严禁虚构使用效果、夸大产品功效。
五、严格规范广告引证内容及自证宣传行为
广告中使用调研报告、统计数据、科研成果、引用语、获奖证明等引证内容的,必须确保内容真实、科学、具有代表性和关联性,清晰标明引证出处、发布时间及有效期限,严禁使用无法公开查询、伪造篡改、量身定制的“萝卜坑式引证”资料。以自有数据、自行实验结果开展产品功效、性能自证宣传的,必须如实标注数据、实验的时间、地域、适用对象、限定条件等关键信息,不得隐瞒限制条件、片面宣传使用效果;未清晰标注限定条件导致消费者误解的,将依法认定为广告内容不清或虚假广告。
六、严守广告宣传合规底线
广告内容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不得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七、严格落实自查整改与配合监管要求
请各广告活动主体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照本告诫书要求,全面排查在播、在发、在刊的全渠道广告内容,及时清理整改违法违规内容,切实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广告市场监测监管和执法办案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拒不整改、继续实施广告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同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同步开展“广告合规助企”行动,通过行政指导、合规培训、上门帮扶等方式,帮助经营主体提升广告合规管理能力,共同推动平凉市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广告市场秩序,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的,请及时拨打 12315热线电话或登录全国 12315 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核查处置。
诚信守法是广告行业发展的根基,规范广告宣传、恪守法律底线是各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希望各广告经营主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共同营造全市真实合规、清朗文明、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 4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