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8号)

8月15日-16日,陕西报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21例,其中西安16例、商洛4例、宝鸡1例,社会面筛查发现6例,疫情源头不明,外溢风险大。我市与陕西省人员来往密切,疫情外防输入形势异常严峻。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紧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地市来平返平人员须在出发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宾馆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必须在落地后12小时内完成报备。8月8日以来有陕西省特别是西安市、商洛市旅居史人员,以及7天内有其他疫情地区旅居史的,需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落实相应的隔离管控措施。对其他地区来平返平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实行“落地采”,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二、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信息,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省份和地市;确需离平的,要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返回后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接到各级疫情防控部门电话告知或提示的风险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宾馆报备。


三、广大群众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每周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未接种疫苗的3岁及以上人员特别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两剂次)疫苗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18岁及以上、全程接种满6个月)但尚未接种的人员,要尽快按程序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五、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主动配合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出口和交通查验点,落实“两码一证”查验、体温检测、旅居史询问、核酸检测、分类管理等防控措施。对不提前报备或瞒报、谎报、迟报行程信息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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