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开始
兰州陆续开始供暖缴费及报停
上次给大家整理了
今天带来的是第二波汇总
一起来看!
2025-2026年度采暖期供热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为确保供热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广大热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停暖的热用户,应当在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现将本年度停暖业务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0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请您务必在此期间内办理停暖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本采暖期将按正常用热收取全额热费。
二、办理条件:
上下滑动屏幕查看↓
1.上一年度正常用暖的用户,在本年度仍然正常用暖,不需要办理此项业务。 2.申请停、开暖业务的热用户需自行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停、开暖房屋内供热设施、其他用户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安全。因防护措施不当,如造成供热设施有冻裂或出现跑、冒、滴、漏等情况,造成自己、他人及公共供热设施损坏,损失均由申请人承担。 3.供热方式为上供下回单管大串联的用户,如不需用热,将室内暖气片与供回水主管断开,并将供回水主管连通,不得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恢复用热前,需自行将供热设施恢复至停暖前状态。 4.实行分户计量的用户关闭阀门后,请检查阀门状态,确保供、回水阀门均已关严。若因阀门未关严导致产生流量,需按实际用热量缴纳采暖费。
三、 所需材料:
居民用户: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若委托办理,需额外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主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非居民用户(单位、商铺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仅针对商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需单位盖章)。
四、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用户持上述材料至指定网点现场办理,填写《热用户停暖申请表》。
材料审核:供热企业对热用户提交的申请材料及供热系统条件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无法受理的需及时向热用户反馈,并解释原因。
阀门处理:供热企业应于供暖季开始前完成入户阀门的关闭及铅封等工作,用户应予以配合并现场确认。
五、注意事项:
上下滑动屏幕查看↓
设施维护:停暖期间,热用户不得擅自拆卸、开启供热阀门或改动供热设施,违者需承担设施维修费用及恢复正常供暖的热费。 管道防冻:停暖后室内管道可能因低温冻裂,热用户需自行做好管道防冻措施(如排空管道积水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恢复供暖:如需恢复供暖,需在下一供暖季停暖办理期内提交复暖申请,逾期将影响正常供暖。 检查配合:供暖期内供热公司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拒不接受检查及违规用热用户,停暖协议自动解除,需全额交纳采暖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您在办理停暖业务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拨打供热服务热线。
为进一步规范供热管理秩序,更好地服务好广大热用户,根据《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起开始受理2025-2026年供暖期用户申请停、开暖业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停、开暖业务办理
1、办理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每日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3、办理停暖条件
(1)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热用户;
(2)历年热费已结清的热用户;
(3)不侵害其他热用户用热利益、不影响供热单位正常供热的用户;
(4)报停暖受理只仅限本采暖期申报,不得按月报停和选择性报停;
(5)实行分户计量的用户如不需用暖,自行关闭户内或管道井室供回水阀门。
4、办理方式
上下滑动屏幕查看↓
线上办理: 关注“兰热范坪”小程序,点击右下角“我的”一栏,输入“用户卡号”,核实用户基本信息后,选择“供热报停”根据提示操作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 办理该业务的房屋所有权人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网点填写停、供暖业务受理单进行办理。若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他人办理停、开暖业务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 1.停暖申请仅限当年度采暖期有效,一年一申请,次年如仍不用暖,需要继续申请办理停暖手续。已办理停暖用户如需用暖,需办理用暖恢复手续。 2.申请停、开暖业务的热用户需自行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停、开暖房屋内供热设施、其他用户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安全。因防护措施不当,如造成供热设施有冻裂或出现跑、冒、滴、漏等情况,造成自己、他人及公共供热设施损坏,损失均由申请人承担。 3.供热方式为上供下回单管大串联的用户,如不需用热,将室内暖气片与供回水主管断开,并将供回水主管连通,不得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恢复用热前,需自行将供热设施恢复至停暖前状态。 4.申请人必须配合我公司入户核查供暖设施断开、连通情况,如用户不予配合入户核实,将视为自动放弃停暖业务。 5.实行分户计量的用户关闭阀门后,请检查阀门状态,确保供、回水阀门均已关严。若因阀门未关严导致产生流量,需按实际用热量缴纳采暖费。 6.我公司计划于10月初对供热管网系统进行注水打压,如需办理停、开暖业务的热用户请在规定时限内办理,逾期我公司不再受理。打压注水时,请关注小区注水打压通知,根据自身用热需求,检查阀门是否关闭或开启,并对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二、采暖费缴纳
1.申请停暖热用户审核通过后,按照(兰发改价格[2024]341号)文件规定,缴纳基本热费。
2.2025-2026年度采暖期热费收缴工作已开始,您可通过“兰热范坪”公众号、小程序、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生活缴费进行线上缴纳采暖费,也可前往我公司各营业网点缴纳采暖费。
收费标准:一类住宅缴费每月每平方米5元
营业时间:9:00-17:00(周末正常营业)
客服咨询电话:0931-2582119
为进一步规范供热管理秩序,更好地服务好广大热用户,根据《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华能兰州热力运营中心于2025年9月8日起开始受理2025-2026年供暖期用户申请报停、缴费业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停业务办理:
1、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办理条件:
(1)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热用户;
(2)历年热费已结清的热用户;
(3)不侵害其他热用户用热利益、不影响供热单位正常供热的用户;
(4)报停受理只仅限本采暖期申报,不得按月报停和选择性报停;
3、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关注“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热力运营中心”微信服务号,点击左下角“首页”一栏,后选择“楼户报停”,核实用户基本信息后点击“申请报停”,后根据提示操作完成办理。
4、报停缴费:
根据《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停暖的热用户,应当于当年9月30前办理报停手续并缴纳30%基础热费。9月30日前未办理报停的用户,我公司将视为正常用热,收取全额供暖费,请所有用户予以重视,按规定时限办理报停。
线上办理:待报停审核通过后,关注“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热力运营中心”微信服务号,点击左下角“首页”一栏,后选择“采暖缴费”,核实用户基本信息及缴费金额后,缴纳基本热费。
5、注意事项:
(1)报停申请仅限当年度采暖期有效,一年一申请,次年如仍不用暖,需要继续申请办理报停手续。
(2)申请报停业务的热用户需自行采取防护措施,保证房屋内供热设施、其他用户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安全。因防护措施不当,如造成供热设施有冻裂或出现跑、冒、滴、漏等情况,造成自己、他人及公共供热设施损坏,损失均由申请人承担。
二、采暖费缴纳:
1、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0月31日;
2、缴费方式:线上缴费,关注“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热力运营中心”微信服务号,点击左下角“首页”一栏,后选择“采暖缴费”,根据提示操作进行办理。
3、收费政策标准
上下滑动屏幕查看↓
供热价格及相关政策均执行《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供热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兰价办发[2018]45号文)(以下简称“计量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各小区均实行热计量收费模式。 (一)收费政策 按照计量收费标准第五条第一款“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在供热开始前,应向供热单位按照现行面积热价预交全额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根据实际计量的用热量结算热费,需退还或补收热用户的热费,在供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成”的相关要求执行,用户需在10月31日前全额预缴面积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根据实际计量的用热量结算热费,实行多退少补,退费部分转入下年度采暖费。 (二)热费价格标准 (1)全额热费:全额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2)基本热费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用户供热建筑面积 基本热价=面积热价×基本热价折算比例×供热月数(5) 一类建筑: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5.00元/月.平方米×30%×5个月=7.5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 二类建筑:办公、教学、医院基本热价为7.00元/月.平方米×30%×5个月=10.5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 四类建筑:商业营业性用房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9.2元/月.平方米×30%×5个月=13.8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 (3)计量热费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户热计量表计量的耗热量 计量热价: 一类建筑:居民住宅计量热价47.43元/吉焦。 二类建筑:办公、教学、医院计量热价66.41元/吉焦。 四类建筑: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计量热价87.28元/吉焦。 (三)违约金 根据兰州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的《兰州市供热用热合同(范本)》要求,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热费的用户,自次年1月1日起每日按所欠热费金额的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欠费金额的30%。
三、客服电话:0931-5654499
每日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根据《兰州新区城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热用户申请改变用热状态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经营企业提出停止或恢复用热的申请。请不需要用热的热用户务必于2025年9月30日前至双良热力营业厅办理停暖手续。
注意:需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填写停暖申请单并缴纳基础热费后,即为成功办理停暖手续,电话告知或未缴纳基础热费均为无效办理!9月30日后将不予受理停暖业务,请广大用户相互告知,避免错过停暖手续办理时间。
电话:0931-5898888
地址:彩虹城A区西南角双良热力营业厅(地铁酒店旁边) 中川商务中心政务大厅K18 窗口
温馨提示:请需要用热的热用户于2025年10月20日前缴清热费,以免影响正常用热。家中的用热设施属于个人财产,无论您是否用热都务必保证家中用热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以防出现漏水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