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管理,国家税务 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 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甘肃 省税务局公告 2020 年第 3 号),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规范我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 目核定征收管理,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 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下均简称 业户)。 (二)明确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 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三)规范定额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选择采用定额征收方式的业户,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 =核定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附征率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执行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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