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四办清单 > 最新公告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甘肃久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材料中签名笔迹进行司法鉴定的公告



为依法调查处理刘庆均、侯伟范、崔必余3人提出的撤销甘肃久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事项,将3人登记为甘肃久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及将侯伟范登记为该公司监事事项,甘肃久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事项,本局现需对甘肃久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5月23日设立登记及2016年5月24日注销登记材料中,所涉刘庆均、侯伟范、崔必余签名笔迹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为保障鉴定程序的公正、公开,参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选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并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公告如下:

一、鉴定内容

对甘肃久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及注销登记材料中,涉及刘庆均、侯伟范、崔必余签名笔迹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二、鉴定机构资质要求

具备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文书鉴定(笔迹鉴定);

机构及主要鉴定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具备与本次鉴定任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经验。

三、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有意参与的鉴定机构请于2025年12月18日(星期三)前,将以下材料密封后提交至本局:

1.司法鉴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3.参与本次鉴定的鉴定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机构简介及近三年从事类似鉴定的典型案例简述;

5.鉴定费用报价。

(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214室,联系人:倪剑,联系电话:0931-8259791)

四、利害关系人权利申告

请与甘肃久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债权债务或其他利害关系,撤销刘庆均、侯伟范、崔必余3人提出的涉嫌虚假登记事项可能影响权益的经营主体或个人,如对刘庆均、侯伟范、崔必余3人撤销申请存有异议,或者对刘庆均、侯伟范、崔必余签名笔迹的真实性以司法鉴定方式确定存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并附相关材料。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五、鉴定机构选定

符合资质要求的鉴定机构达3家以上(含3家),并经刘庆均、侯伟范、崔必余,以及利害关系人同意,采取抽签方式选定鉴定机构。符合资质要求的鉴定机构少于3家的,或者刘庆均、侯伟范、崔必余,以及利害关系人均不同意从所报名鉴定机构选定的,本机关将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委托备选机构名录中采取抽签方式选定。

六、鉴定费用支付

本次鉴定所产生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撤销甘肃久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虚假登记等事项的申请人刘庆均、侯伟范、崔必余预缴。

特此公告。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