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四办清单 > 最新公告

兰州新区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公告(2025年第19期)


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以下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审查结果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4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931-8256142。


附件:兰州新区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表.pdf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

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