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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水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效推动我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我中心会同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我县县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反复梳理,形成了《清水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2023) (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共涉及8个部门60个事项。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负面清单》重要意义。《负面清单》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推动企业群众办事“一门、一窗、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知、准确把握实施《负面清单》的重要意义

二、切实抓好《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尤其是权力类事项,均应纳入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或分服务厅进行集中办理,严禁“明进暗不进”切实抓好《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做实做细《负面清单》事项的办理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服务。

三、全面加强《负面清单》动态调整。若出现法律法规调整或新下放事项等需调整《负面清单》的情形,各部门和单位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我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科学研判,做好《负面清单》的修订完善工作。对于调整的事项,各部门要确保相关工作衔接顺畅,及时做好对外宣传、网站公示等内容的调整更新,确保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附件:清水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

 

 

                         清水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11月17日清水县政务服务中心负面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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