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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四个聚焦”持续打造惠企便民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中共清水县委依法治县办、清水县司法局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做好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工作和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县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精准发力出实招,多措并举求实效,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聚焦制度保障。一是制定《清水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实施方案》,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从加快推进营商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开展涉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持续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持续开展“积案”“挂案”清理、攻坚化解现实矛盾问题、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深化诉调对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优化升级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实施“法治体检”和送法进企业活动等14项重点工作任务,并逐一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坚持以点带面、重点攻坚,持续巩固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成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和维护公平竞争。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制发政策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认真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协审机制,充分利用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系统,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年度评估等3次,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条款,确保民营经济“法无禁止即可进入”,从源头上保护民营经济跟其他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今年以来,清理废止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收到备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聚焦严格执法。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制定印发《清水县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县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启用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全面清理整顿行政执法编制使用,持续壮大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有序推进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制定印发了《清水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2024年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明确任务目标、主要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年内全覆盖自查已办结案卷,集中抽查案卷70余件,评选指导性案例5件。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抓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7017条、行政处罚信息3332条。三是加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覆盖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托“法治教育网”,组织全县94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部分新增人员统一执法资格考试。四是扎实推进柔性执法。把推进“两轻一免”行政柔性执法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和调研,督促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首违可以不罚”“情节轻微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和“小错轻罚”等规定,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梳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加快推进行政柔性执法常态化、法治化、精细化、实效化。聚焦守法普法。一是定期组织律师进企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讲,常态化推行“法治体检”和“送法进企业”活动。做细做实涉民生、营商环境类法律咨询、风险评估、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工作。二是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强化性普法宣传。以“3·5学雷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抓手,以“法律八进”、法治为民办实事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全县普法志愿者作用,采取发放民法典宣传读本、宣传折页、悬挂横幅、摆放普法展板等形式,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宗教场所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民法典宣传读本和宣传折页10000余份。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积极参与了“普法宣传正当时 惠民服务暖人心”三下乡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宣讲“进乡村”法治护航助振兴普法宣讲活动,采取以案释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全县18乡镇政府中心村和人口较多、矛盾纠纷较为突出村开展法律宣讲活动10余场次。努力把司法、执法、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和涉法涉诉办理过程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法治为民。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律师、公证、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集约式开发利用、协同增效,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县、乡(镇)、部门法律顾问54名,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次,在册社会(公职)律师26名,律师万人比达到1.0以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9件,办结各类公证案件150件,接待法律咨询800人/次,法律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切实提升了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铺就了“法治底色”。二是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累计建成黄门、白驼、永清3个“枫桥式”司法所和红堡“样板式”司法所。不断充实调解队伍,选聘151名特邀调解员,建立全县特邀调解员库。创新推行“网格巡查”“挂牌公示”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白天巡查、夜间巡更”,大力推行“进门式”婚恋家庭纠纷调处工作法,抓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调解矛盾1600件,调解成功1588件,成功率99%。黄门镇“进门式”婚恋家庭纠纷调处工作法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三是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作用,在“清水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转发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各类问题线索,强化核查办理、督察问效,着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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