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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我在现场”】2025年清水县涉企优惠政策②——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2025年清水县涉企优惠政策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为核心目标,结合融资支持与信用服务、税收优惠与研发激励、政务服务与便利化措施、产业与绿色发展支持、人才与就业保障、政策调整与动态更新等六大领域,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政策支持网络。企业可重点关注融资支持、高新技术认定及西部地区产业目录匹配,同时注意政策动态调整,确保合规申报。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责任单位:清水县税务局

一、政策内容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适用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适用范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申报流程

1、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优惠政策。 

五、申报要件

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六、联系方式

清水县税务局

0938-715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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