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指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针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城乡居民家庭,所实施的一项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这一政策,今天就用一篇文章带您读懂低保全攻略!
问:如何申请低保?
答:申请低保,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任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甘心救”APP在网上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问:申请低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低保申请书;诚信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困难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患重病的提供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病历首页、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需提供相应的结算单、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发生重大事故的提供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问: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范围如何确定?
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现役军人中的义务兵;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问: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答: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或者当年患病就医自负费用超过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人员;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财产需符合哪些规定?
答:1.银行存款(不包括6个月内因病、因学等筹集的存款)、现金、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人月)×保障家庭人口(人)×24(月)”的计算数额。
2.居住用房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再无其它商品房、商铺、车库(位)、出租类不动产等。家庭已拥有1套(栋)居住用房,同时父(祖)辈留下祖屋且申请家庭成员不作居住和出租的。(特殊情况下,对城镇有1套(栋)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的居住用房,同时拥有1套(栋、院)农村宅基地住房的)不认定为超过住房标准。
3.无5万元以上(购车价)消费型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不包括已损坏废弃车辆和农机具)。
4.无经商登记信息。若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查询到经商登记信息,但无经济实体、无收入,或者属于无雇员的小作坊、小卖部,且净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以及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参加当地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公司等经济组织的,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可视为无经商登记。
问:低保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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