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州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定粮食生产、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推动。始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主抓手全力推动,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为加快项目建设,成立了“一组、一班、一队”,即专项工作推进组、乡镇工作专班和施工企业后备队,制定挂图作战清单,构建了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专项组协调推进、镇村具体落实的管理体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高质量推进。
二是多元筹资,加大项目投入。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通过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申请专项债券和融资贷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提高区级配套标准,并将村级和群众自筹的农田防护林和田间道路建设全部纳入财政投入范围。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投入资金3.9亿元,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1.46亿元的基础上,通过乡村振兴综合建设项目平台公司贷款融资2.44亿元,每亩配套1800元,亩均投入达到3000元,进一步补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不足的短板。
三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设计。严格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产业分布特点,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意愿基础上,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与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土地流转、美丽乡村建设等内容有机结合,规范选址,合理布局。在项目设计上,着重强调切合实际,因地制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布局相统一,与农房改造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与镇域村域种植结构相适应,力求“蓝图”上合规范,下接地气。
四是完善制度,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公示制、报账制、审计制等制度,同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设计上,由设计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勘测,按要求设计绘制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预算,编报项目计划。项目招标上,严格按照招标方案进行招投标工作,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进行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工程质量上,建立了管理单位、实施乡镇、监理单位、群众代表“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砂石料、混凝土、管材、土壤改良有机肥、农田输配电材料等用料进行抽检,并由专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做到隐蔽工程有影像、有记录。
五是明确责任,强化建后管护。制定印发《肃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构建起了主管机构监督指导、项目乡镇属地管理、村委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管护的“三级”管护体系。并在项目区设置公示牌,公开管护主体、管护内容、管护区域、管护职责、监督举报电话等,形成各方参与、人人有责的管护局面。将建后管理与项目建设实施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通过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人等方式,有效解决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来源: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