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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酒泉市委第二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2022年8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科技局等18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肃州区泉湖镇等5个县(市、区)的6个乡镇开展提级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情况反映,将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部门单位、市委巡察办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被巡察部门单位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商联、瓜州县南岔镇。

受理举报人员:崔晋强,受理举报电话:13893787961。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人防办、市文物局、酒泉体校、玉门市赤金镇。

受理举报人员:殷正国,受理举报电话:13830709815。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残联、金塔县大庄子镇。

受理举报人员:田  晓,受理举报电话:15095666060。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文联、酒泉广播电视台、酒泉日报社、敦煌市月牙泉镇。

受理举报人员:周安德,受理举报电话:15393455903。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青联)、市农科院、肃州区西峰镇。

受理举报人员:周文静,受理举报电话:18219972081。

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政府外事办、市妇联、市供销社、肃州区泉湖镇。

受理举报人员:李生林,受理举报电话:15097229826。

二、反映问题渠道

1.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固定信访意见箱受理信访反映。电子邮箱:swxcbywk@126.com;邮政信箱:酒泉市人防大厦10楼1003室,邮编:735000;设4个固定信访意见箱,分别在市政大厦一楼信访室门口、市政大厦东侧综合办公楼门口、市政大厦西侧综合办公楼门口、酒泉市人防大厦办公楼门口。

2.市委巡察组在被巡察部门单位设立巡察信访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

特此公告。

中共酒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来源:中共酒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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