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政办发〔2023〕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酒泉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和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酒泉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和贷款贴息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向设施农业要食物”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现代设施农业,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资金及贷款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和《甘肃省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牢固树立大食物观,以保障和满足市场多样化、优质化消费需求为目标,以优化设施农业布局、适度扩大规模、升级改造老旧农业设施为重点,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鼓励县(市、区)加大对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主要依靠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推进建设,提高现代设施农业装备和智能化水平,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构建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新格局,切实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资源集约节约。用好有限耕地资源和水资源,提高现代设施农业用地用水效率。在保护生态和不增加用水总量前提下,合理利用各种非耕地资源发展设施农业,向非耕地要面积、向立体要空间。
——坚持资金专款专用。中央财政资金要严格按照支持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补助程序兑现,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坚决不能挪用。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或改造设施农业的奖补。贴息资金专项用于补贴因新建、改造、更新设施农业从银行融资的贷款利息支出,不包括设施农业经营主体日常经营周转性贷款利息支出。
——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强化科技创新在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聚焦短板弱项,突出节本增效,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协同攻关,促进设施结构、专用品种、智能装备、农机农艺集成配套,加快现代设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示范推广普及应用,不断提升现代设施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坚持生产绿色循环。加快现代设施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推进农业投入品全过程减量、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推广节能环保设备,强化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安全发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多元投入机制。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激励引导、政策扶持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以及市场在现代设施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激励经营主体参与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撬动资金投向现代设施农业,促进优势互补、衔接配套、高效协同。
——坚持逐级逐项审核。奖补资金、贷款贴息实行先建后补、先付后贴的原则进行,奖补资金、贴息补助须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逐级逐项上报审核,确保资金真实用于投资建设设施农业。奖补资金、贴息补助优先支持现代设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提高引领产业发展和联农带农能力。
三、主要内容
1.设施种植业方面:重点支持集中连片园区新建和改造提升玻璃温室、日光温室、钢架拱棚,以及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
2.设施养殖业方面:重点支持新(续)建养殖圈舍、暖棚、智能养殖设施、挤奶设施设备。
3.冷链物流方面:重点支持新建机械冷库、气调库产地仓储保鲜、购置冷链运输车辆、加工物流及配套附属设施。
奖补资金重点支持设施种植业和设施养殖业。
四、范围、标准和程序
(一)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
奖补资金使用与县(市、区)奖补政策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是县(市、区)奖补资金的有效补充。奖补资金优先向参与设施农业建设的龙头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进行奖补,突出设施种植业和设施养殖业。
1.奖补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共2600万元,由市级统筹实施,市级直接统筹实施2000万元,县级统筹实施600万元,其中:金塔县300万元,玉门市200万元,瓜州县100万元,原则上设施种植业和设施养殖业资金分配比例为7:3。
2.奖补范围及标准。对县(市、区)奖补资金总额、奖补比例和单一主体最高奖补限额实行三条线控制,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市上分配资金总额,分配到县(市、区)奖补资金若有剩余,市上将统筹调配使用,向承担设施农业建设任务重的县(市、区)倾斜。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设施每座中央奖补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25%,每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累计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龙头企业奖补累计奖补不超过200万元;农户自建(或改造)的设施每座(生产面积1亩以上)中央资金奖补不超过总投资的30%,每户累计奖补最高不超过15万元。已按规定享受设施蔬菜产业集群项目等中央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3.设施种植方面。侧重于支持非耕地上建设的设施农业,对集中连片百亩以上新建并扣棚种植的日光温室小区,企业新建的日光温室(10×80米)单个奖补不超过3万元,农户及村集体新建的日光温室(10×80米)单个奖补不超过5万元。对改造后满足标准化生产需求并种植的老旧日光温室(10×80米),企业改造的单个奖补不超过2万元,农户及村集体改造的单个奖补不超过3万元;对单体大于1亩的集中连片钢架拱棚小区,每亩奖补7000元。对当年新建的集约化育苗中心,且棚内育苗设施齐全(包括苗床、喷灌、增温设施等),年育苗能力达到500万株以上,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
4.设施养殖方面。对新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存栏能繁母牛300头、500头、1000头、2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每个分别奖补20万元、4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对改扩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存栏能繁母牛300头、500头、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每个分别奖补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新建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存栏能繁母羊300只、1000只、3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每个分别奖补10万元、30万元、100万元;对改扩建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存栏能繁母羊300只、1000只、3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每个分别奖补5万元、15万元、50万元。对新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存栏奶牛300头、500头、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每个分别奖补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对改扩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存栏奶牛300头、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每个分别奖补30万元、50万元。
5.奖补程序。现代设施农业奖补项目由市上统筹组织实施,采取项目申报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市上奖补资金分配计划,对照主要建设内容,申报建设项目,填写《酒泉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申报表》和《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清单》,明确项目性质、建设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等,详细精准填写建设内容(明确中央奖补资金和地方财政及主体自筹和信贷资金用途),以利于项目确认和考核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对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和现场核查,提出奖补项目清单,提请酒泉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照项目清单,负责督促指导经营主体实施好项目。项目建成后,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县级验收,公示无异议提请市级核验后,提请酒泉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由市农业农村局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项目建设主体。由县级统筹实施的项目,奖补范围和标准与市级统筹实施要求一致,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直补到项目建设主体。
(二)贴息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设施农业贴息贷款由农商银行按照独立调查、自主审批、自担风险的原则审批发放。贷款期限由农商银行根据项目建设周期、预计现金流情况等合理确定。贷款担保方面落实合法、足值、有效抵押担保,也可采用政策性担保公司等提供保证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可采用信用方式。
1.贴息范围。对全市从事设施农业投资建设的农户、农民合作社、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进行融资贷款贴息。重点支持投资建设日光温室、钢架拱棚、高标准玻璃温室、集约化育苗中心等设施种植,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生产线等设施养殖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等融资贷款的贴息。
2.贴息资金来源。贴息资金总计300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市级配套500万元,县(市、区)配套1500万元。
3.贴息标准。对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主体,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投资建设,形成固定资产且当年需要支付利息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给予贴息,贴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与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根据中央财政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等相关政策,执行贷款年利率为3.65%,原则上对单个建设主体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贷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资金总和折算成贴息比例后,不得高于人民银行当年1月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已享受中央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4.贴息程序。由设施农业投资主体向所在村、园区提出申请,由所在乡镇政府对贷款主体、贷款用途等进行审核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向农商银行推荐贷款主体。农商银行按照独立调查、自主审批、自担风险的原则,审批发放贷款。农商银行对现代设施农业贷款执行3.65%的利率。贷款利息由贷款主体先行向农商银行支付,后续在实际支付利息额度内,2023年12月贷款主体提出贷款贴息申请,由村委会实地查看实物投资,公示后报当地乡镇政府初审,乡镇政府实地审核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造册后,提交农商银行核实确认贷款金额和实际支出利息额度,农商银行核实确认后加盖公章,反馈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农村农村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兑付贴息资金,经酒泉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农商银行,由农商银行向贷款主体集中支付贷款贴息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推进落实工作机制,市上成立酒泉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推进落实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工作。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从县级层面推动解决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村和园区要主动作为,做好贷款主体审核,精准区分贷款主体申请贷款类型,做到对有贷款需求的主体一户不落。经办银行要转变服务理念,积极协调破解贷款门槛高的瓶颈,持续优化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加大上门服务力度,向符合条件的贷款主体第一时间放贷,探索开展贷款手续容缺候补办理机制,避免因个别非关键资料提供滞后影响贷款发放。
(二)快速启动实施。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扶持政策,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和“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产业发展,尽快确定申报奖补项目、贷款主体。要及时将项目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工作推动落实调度机制,不定期抽查奖补项目建设情况,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落实慢、不按要求建设的,通过批评、约谈等方式提醒督办,坚决杜绝因作风不实、工作不力影响工作开展。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在方案下达后15天内,将中央下达现代设施农业财政资金建设奖补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健全支持政策。落实好现代设施农业生产执行农业用地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倾斜,对利用奖补资金和贴息贷款发展设施农业的主体,优先满足农业保险需求,增强贷款主体抵御风险能力。对大型龙头企业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智能化玻璃温室、智能养殖设施等,通过贴息补助、信贷担保等多种方式,积极吸引和调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向设施农业建设。各县(市、区)要在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和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建立政府投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多层次、多元化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投入机制,探索贴息补助、信贷担保等方式,推动金融机构出台优惠政策,创设专属产品,创新抵质押模式,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给予更多支持。
(四)严格资金监管。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转移支付项目全过程监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资金分配使用环节中的廉政风险点,做好预警和防范。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使用管理资金,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管理。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上下级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申报材料不得通过中介机构运转,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经办银行要强化资金监管,严格履行专项补贴、奖补资金兑付责任,不得对贴息、奖补专项资金截留挪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要求组织好申报和审核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对在贴息资金申请过程中帮助申报经营主体弄虚作假、套取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程序严肃处理。
(五)加大监管力度。各县(市、区)要将享受建设项目奖补和贷款贴息支持的现代农业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库中进行管理,按季度调度上报奖补项目清单,加强信息审核备查,防范发生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巩固“大棚房”整治成果,加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动态监测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得支持违反耕地用途管控有关要求的设施。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和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绩效监管,按规定及时开展绩效目标设定、监控和评价等工作。各县(市、区)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本地区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
(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通过官网、官微、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让广农民群众、农业经营主体等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挖掘发展设施农业的经验,解读创新案例,宣传做法经验,推广典型模式,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多渠道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在全市营造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和设施农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附件:1.酒泉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
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2.酒泉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资金分配计划
3.酒泉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贴息资金分配计划
4.酒泉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申报表
5.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项目清单
附件1
酒泉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生潜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秘书长
副组长:郭建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裴青山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百雄 市财政局局长
候 琳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成 员:王生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朱晓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磊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兴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学俊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国森 市农技中心副主任
谢 英 市农经事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裴青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生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项目审核、实地核查、日常调度、分析研判、资金拨付等以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要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要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制定、解读,对上汇报衔接,督促指导县(市、区)严格按照规定申报奖补项目、落实贴息政策,对奖补项目审核把关和现场核实,贴息主体审核把关,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和贴息资金,巩固“大棚房”整治成果,提请领导小组研究相关事宜。
市财政局:及时下达中央、省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落实市级配套资金,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投入。指导资金使用部门按规定及时开展绩效目标设定、监控和评价等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督促指导经办银行,严格落实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扶持政策,按规定发放贷款,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和拨付贴息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巩固“大棚房”整治成果,加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动态监测与监管,坚决查处违反耕地用途管控有关要求的设施,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