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0000138976894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服务内容 | 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1-7873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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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1-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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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 1415 号劳动大厦 306 室(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保险基金处)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实施主体 |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0000138976894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残等级及生活护理等级的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