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的认定 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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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全省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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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实施编码 1162000001389791022000718015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交通运输厅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1—2110095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35号406室资信服务科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12328
地址: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除当场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外,实施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向申请人送达《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见附件7〔略〕),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施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送达《交通行政许可期限法定除外时间通知书》(见附件8〔略〕),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1—2110095
投诉电话 电话: 0931-12328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1-12328
办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交通运输厅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71801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0000138979102
实施编码 1162000001389791022000718015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0000138979102200071801500006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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