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证明 甘肃省
  • 0到现场次数
  • 4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省 通办范围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受理机构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编码 11620000MB199916XB2001072002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街道银安路7号省药监局办公楼116室(省政府政务大厅药品监管分中心)药品窗口。交通指引:1、公交车:可乘18、156路至海关站,121路至银滩路小学站,80路至吴家湾站下车即到;2、地铁:乘1号线在兰州海关站D出口即到。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1-7617138 0931- 7617890
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街道银安路7号省药监局办公楼116室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7617906 12345
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街道银安路7号省药监局办公楼704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4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受理之后,即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1-7617138 0931- 7617890
投诉电话 电话: 0931-7617906 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1-7617906 12345
办理地点 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街道银安路7号省药监局办公楼116室(省政府政务大厅药品监管分中心)药品窗口。交通指引:1、公交车:可乘18、156路至海关站,121路至银滩路小学站,80路至吴家湾站下车即到;2、地铁:乘1号线在兰州海关站D出口即到。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其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1072002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000MB199916XB
实施编码 11620000MB199916XB2001072002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000MB199916XB2001072002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证明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