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服务等级评定 兰州市
实施主体 兰州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100013899414M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服务内容 对养老机构服务等级评定,一级以上养老机构发放等级证书,三级以上养老机构发放等级证书和等级牌匾。
咨询方式

电话: 0931-8238090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10楼1006室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12345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5号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考核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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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兰州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100013899414M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对养老机构服务等级评定,一级以上养老机构发放等级证书,三级以上养老机构发放等级证书和等级牌匾。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主动服务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 主动服务条件 依法登记备案,持续正式运营一年以上,并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中明确的申请等级评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条件的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自愿向相应层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主动服务频率 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每年集中受理评定一次,四级及以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每年集中受理1-2次。
主动服务方式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市民政局按照国家、省级要求,发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知;(二)养老机构进行自评,并根据自评结果向相应层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三)民政部门初审养老机构参评资格并公示符合参评条件的名单;后续相关程序按照《兰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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