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020139002358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为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服务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1-4522215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1-12345 |
||
办理地点 | 酒泉路228号东北方向110米-亚欧国际写字楼。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020139002358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发放标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000 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500 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 元。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无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必须是兰州市范围内纯企业参保在职职工;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目前是累计失业保险实缴月数不少于36个月; 3、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年以内,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到证书并且信息无误;4,申报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