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020139002358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对接收就业见习人员且符合《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文件要求的单位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1-8438549 8438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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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1-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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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F座2楼就业服务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城关区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020139002358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人力资源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 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 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 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 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