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城关区
实施主体 兰州市城关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102MB1B39097D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众按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定点医院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就医报销时,无需单独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实行医保“一站式”结算报销。
咨询方式

电话: 0931-4522112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49号城关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9办公室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7821880
地址: 城关区五福巷2-12号(静宁路与武都路十字东北角拐角处)2楼201办公室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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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兰州市城关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102MB1B39097D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众按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定点医院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就医报销时,无需单独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实行医保“一站式”结算报销。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 主动服务条件 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众按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定点医院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就医报销时,无需单独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实行医保“一站式”结算报销。 主动服务频率 在定点医院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就医报销时
主动服务方式 实行医保“一站式”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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