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兰州市安宁区卫生健康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05013903153F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医疗卫生机构为其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办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1-7663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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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1-12345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兰州市安宁区卫生健康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05013903153F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医疗卫生机构为其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办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病人家属 | 主动服务条件 | 病人死亡后,死者家属或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死者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即可办理。 | 主动服务频率 | 无 |
主动服务方式 | 一)死者家属持相关证件等材料;(二)负责救治的科室执业医师审核材料后开具证明,并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