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 兰州市安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编码 | 11620105K42405351X4002014006018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00号安宁社保大厅12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1-775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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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1-7661624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到场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权力来源 | 无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退个人账户储存额需要财务推送至银行支付。 | |||||
特别程序 | 无 | |||||
实施主体 | 兰州市安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0931-7751711 |
投诉电话 |
0931-766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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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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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931-766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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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00号安宁社保大厅12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通办范围 | 全县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
编码代码 | ||||||
基本编码 | 002014006018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05K42405351X | |||
实施编码 | 11620105K42405351X4002014006018 | 业务办理编码 | 11620105K42405351X400201400601802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
审批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