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红古区
实施主体 兰州市红古区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111MB1623269W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咨询方式

电话: 0931-6222872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仁和街34号3楼红古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受理区1、2号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12345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仁和街28号红古区三维数字中心民情通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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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兰州市红古区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111MB1623269W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兰州市红古区辖区居民 主动服务条件 辖区内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争议 主动服务频率 正常工作日均可
主动服务方式 电话沟通或前往就诊医院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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