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红古区
实施主体 兰州市红古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111MB1890746K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31-6216602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路890号医保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12345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仁和街28号红古区三维数字中心民情通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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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兰州市红古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111MB1890746K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对象 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 主动服务条件 符合报销要求的医保费用 主动服务频率 每月一次
主动服务方式 窗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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