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皋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220139062909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为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服务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1-5722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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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1-5725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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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梨花路639号皋兰人社服务大厅二楼 11号职工社保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皋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220139062909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初级1000 中级1500 高级2000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无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1.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相关信息。2.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截至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3.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