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 嘉峪关市司法局 | 实施编码 | 11620200013908229M3000112007000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嘉峪关市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30-34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7-6217718;0937-6211342;0937-621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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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7-12345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场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 ||||
特别程序 | 无 | ||||
实施主体 | 嘉峪关市司法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自然人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 | 在线预审(Ⅱ级)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电话:
0937-6217718;0937-6211342;0937-6211031;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7-12345 |
咨询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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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电话:
0937-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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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嘉峪关市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30-34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证件办理 | 法人主题分类 | 无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
编码代码 | |||||
基本编码 | 000112007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200013908229M | ||
实施编码 | 11620200013908229M3000112007000 | 业务办理编码 | 11620200013908229M300011200700001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律师执业证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审批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