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金昌市
实施主体 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300MB1678120E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服务内容 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咨询方式

电话: 0935-8212886
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0号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楼410号医政科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5-8218219
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0号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楼407号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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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300MB1678120E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上报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的医疗机构,申请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双方。 主动服务条件 医疗机构上报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提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主动服务频率 工作日均正常提供服务
主动服务方式 医患双方(任一方)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起申请,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市医学会。双方向医学会提交争议相关材料,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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