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编码 | 11620300MB1757734R3000116015000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26窗口 | ||||
办理时间 |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金昌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5-8316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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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5-8213736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场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时,应当告知申请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描述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规划设计规模申请许可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 ||||
特别程序 | 现场踏勘、技术审查、专家评审。 | ||||
实施主体 |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电话:
0935-8316175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5-8213736 |
咨询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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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电话:
0935-8213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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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26窗口 | ||||
办理时间 |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金昌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环保绿化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不支持预约办理 | ||||
编码代码 | |||||
基本编码 | 000116015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300MB1757734R | ||
实施编码 | 11620300MB1757734R3000116015000 | 业务办理编码 | 11620300MB1757734R300011601500002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审批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