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金川区
实施主体 金昌市金川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302MB1550856W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经认定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以及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定额或者全额补贴。
咨询方式

电话: 0935-8329508
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金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分中心5.6.7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5-8223007
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政府巷金川区医疗保障局2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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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金昌市金川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302MB1550856W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经认定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以及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定额或者全额补贴。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资助条件 主动服务频率 每年一次
主动服务方式 医疗救助资金对当年参保费用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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