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金川区
实施主体 金昌市金川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302MB1550856W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35-8329508
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6号金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分中心5.6.7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5-8230952
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昌华巷2号金川区医疗保障局209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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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金昌市金川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302MB1550856W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条件 金川区范围内定点零售药店当月发生医保结算费用 主动服务频率 每月一次
主动服务方式 医保窗口对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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