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3210139107243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5-7529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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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5-7521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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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东关路24号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E区E01-06号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永昌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3210139107243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1、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2、对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主题分类 | 无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 申请补贴条件 | 1、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2、对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