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平川区司法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403013912869X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的法律服务。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退役军人及家属,建档立卡户等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公检法指定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辩护 | 主动服务条件 | 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500元 | 主动服务频率 |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
主动服务方式 | 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