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平川区
实施主体 平川区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403MB15621875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咨询方式

电话: 0943-6627125
地址: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宝积路225号白银市中心医院儿科门诊楼一楼病案室;甘肃省白银市长征西路260号中医院门诊楼二楼病案室;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43-12345
地址: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兴平街道复兴路135号卫生健康局 二楼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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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平川区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403MB15621875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健委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 主动服务条件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 主动服务频率 即时办结
主动服务方式 窗口直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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