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平川区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403MB1617440C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参保人员死亡终止参保后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43-6789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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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43-6789129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平川区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403MB1617440C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参保人员死亡终止参保后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①因死亡退保的参保人员; ②出国定居的人员; ③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④长期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⑤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无法转移个人账户资金的参保人员。 | 主动服务条件 | ①因死亡退保的参保人员、出国定居的人员人员需提供: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②因死亡退保的参保人员需提供: 继承人身份证; 银行卡账户信息; 死亡证明或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死亡信息。无法查询时:个人承诺书。 ③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提供: 主动放弃基本疗保险的情况说明或个人承诺书。 | 主动服务频率 | 工作日 |
主动服务方式 | 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