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平川区
实施主体 平川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403MB1617440C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43-6789182
地址: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南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综合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43-12345
地址: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南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三楼办公室
网址: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平川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403MB1617440C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人员。 主动服务条件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人员必须在其待遇享受期内。 主动服务频率 出院结算直接报销结算。医疗就诊结束时即时服务。
主动服务方式 就诊结算直接报销结算。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