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天水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500MB16170967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服务内容 |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8-8393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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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8-8688885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 | 天水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500MB16170967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发生住院费用的参保人员 | 主动服务条件 | 异地就医产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 | 主动服务频率 | 30个工作日 |
主动服务方式 | 就医地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或参保地经办机构零星报销 |